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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机出台节能税收优惠政策

2006-7-27 8:50 中国证券报 【 】【打印】【我要纠错

  财政部副部长廖晓军昨日表示,将调整完善税收政策,择机出台有利于节能的六方面优惠措施,其中包括推出燃油税,将节能设备作为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对象之一。

  廖晓军是在全国节能工作会议上作上述表述的。六方面的措施分别是:密切跟踪国

  际油价变化,积极创造条件推动燃油税尽快出台;在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研究制定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过程中,考虑将节能设备作为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对象之一,鼓励节能设备推广使用;研究全国范围内资源品目的资源税税额调整方案,逐步完善资源税制;研究调整辆购置税现行税率结构,引导消费者购买低能耗、低排放汽车;对促进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税收政策进行系统研究;配合国家《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及“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的实施,统筹研究相关领域促进节能的税收激励和约束机制。

  廖晓军表示,今后还要将目前矿业权无偿取得和有偿取得的双轨制,统一改为有偿取得,实行探矿权和采矿权的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进一步理顺各类能源产品的比价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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