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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官员表示物业税短期内无法实现

2006-7-6 8:44 杭州日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司处长张勤近日表示,作为国家的税制,地产税并不是用来作为短期调控的,其对房地产市场是中性调节的政策,用以鼓励市场向良性循环方向发展,而非“杀鸡取卵”。

  张勤表示,房地产持有环节的税收短时期内还无法实行。其主要原因是,1999年我国进行房地产改革,考虑到单位刚刚把房子卖给职工个人,其中有的是贷款买的,另外产权也没有落实得非常清楚,所以暂时没有对个人征税。但是从未来发展趋势看,对个人持有房产是一定要征税的。

相关热词: 国税总局 物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