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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典当 二手房避税新渠道

2006-7-12 8:51 重庆晚报 【 】【打印】【我要纠错

  自6月下旬起,我市产赠与契税全面恢复至3%后,抵押、典当成为二手房交易逃避营业税的新渠道。这是记者昨日从市内各二手房中介得到的消息。

  钢运置业、琴琴房产等中介介绍,6月下旬,房产赠与契税恢复至3%后,半个多月几乎没有接到赠与业务,加上主城各房交所对少报交易价、逃避营业税的行为加强了监控,二手房买卖双方开始寻找新的避税渠道。

  赠与契税标准提高至3%后,与缴纳5.5%营业税相比,仍有1.5%的优势(赠与要缴1%的土地增值税),为何业务仍不景气?中原地产解释,实际能节约的成本并不多,因为赠与双方还须承担约20元/平方米的公证费,同时,买方还办不了按揭,只能一次性付款。

  少报交易价也走不通,因为各房交所加强了这方面的监控。有中介称,上周,该中介接了十多笔这类业务,但最后送至各房交所准备缴纳营业税时,均被发回要求重新评估交易价。

  不过,还是有人绞尽脑汁想出了抵押、典当的花招。钢运置业称,该公司上周就成交了数十套抵押、典当房屋买卖。如有卖家以30万元卖一套不到5年的房,按房产新政要求,得缴16500元的营业税。如买卖双方签一份《抵押或典当合同》,表明卖家因急需用钱,将房屋抵押(典当)给买家,价格为30万元,并同时约定如在抵押(回赎)期内卖价不将房屋赎回,房屋所有权将归买家所有。卖家只要与买方将房产证、抵押(典当)合同及双方身份证等材料备齐,共同到房交所进行登记。

  抵押(回赎)期过后,只要卖家不履行抵押(典当)合同的约定,偿还买家的费用,买家自然取得房屋所有权,双方到房交所办理过户手续即可。这样,卖家就省下营业税,只要缴纳过户的契税和印花税即可。

  但任何避税花招都暗藏风险。钢运置业介绍,在约定期限内,如卖家不想卖房了,只要在约定期限内把钱还给买家即可,那么买家只能吃哑巴亏,因为双方未发生买卖关系。同时,抵押或典当不能按揭,只能一次性付款,买家压力和风险都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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