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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典当来避税 新政下开发商修炼“地产诡计”

2006-7-20 8:29 北京现代商报 【 】【打印】【我要纠错

  自5月底开始,京城乃至全国地产行业都笼罩在宏观调控下的“低气压”当中。这大概是很多地产开发商都始料未及的,尤其是住宅项目的开发商们。面对新政,这其中纵然有聪明如潘石屹(SOHO中国董事长),早早就宣布“三年不沾住宅市场,全力出击商业地产”;更多的开发商还是选择了传统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招数以应对不断出台的新政策。

  如今,距离“国六条”出台已经过去了近两个月时间,善于研究政策的开发商们究竟又琢磨出了哪些对策?新政之下又将涌现多少“地产诡计”?

  单套面积太大?

  应对:一套拆成两套卖!

  7月13日,京城几乎各大媒体都在显眼的位置报道了这样一则新闻——“建设部165号文件下发,90平方米被定为建筑面积”。“建设部165号文件”其实是业界对新政策的简称,准确地说,这个新政策为“建设部《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建住房[2006]165号)”。

  “建设部165号文件”被曝光的过程着实有些一波三折,从最早被传文件已经下发但被“捂”住不准媒体报道,到建设部某官员公开证实,再到文件具体内容最终被南方媒体披露。业内媒体对新文件的追踪堪称“职业间谍”的水准,凡是能打听的渠道、政府官员,包括业内人士几乎通通没有放过。

  而从已经曝光的文件内容来看,两个核心精神与之前业界猜测的结论不谋而合——90平方米被定为“单套住房的建筑面积”以及70%的比例为“年开工商品房总面积”。其中第一个核心精神的落定无疑会让所有住宅项目的开发商“痛苦不堪”,在他们看来,今后小户型的面积将被重新界定。

  虽然北京细则至今没有出台,但已经不太可能改变90平方米被定为建筑面积的事实。从今往后不能再随心所欲地建大户型,相信这对于很多开发商都是一种“煎熬”;而对于有住大房子需求的购房者来说,今后可供选择的空间也变得有限。“供”与“需”的不平衡如何协调?不用着急,聪明的开发商其实早就已经想好了对策,既然单套房子不能超过建筑面积90平方米,那就拆分成两套房子——以建筑面积150平方米的房子为例,完全可以拆分成一套90平方米,一套60平方米一起卖;然后再互相打通变成一套房子。

  而业内人士也证定,在目前没有对购买第二套住宅有过多限制的情况下,通过设计手段完全可以实现这个办法,满足开发商和购房者各自的利益需求。

  预售证3天内必卖?

  应对:不到开盘绝不拿!

  7月10日,建设部、发改委、工商总局联合下文,其中要求开发商必须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10天内开始售房。但本报此前也曾经报道过,北京市建委房屋交易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已经明确表态,北京的这一标准仍按更为严格的3天执行。

  对于为什么不按3部委的通知执行,市建委相关负责人的解释为:“一般情况下,地方应该和部委的规定相一致,但是如果地方的规定先于部委而又没有原则上的冲突时,地方可以按照原规定执行。”

  北京市建委的规定和3部委的规定并无冲突,只是更为严格;而这也再一次验证了此次新政调控是中国房地产发展过程中有史以来前所未有的一次。“领预售证后3天内必须开始售房”的规定让开发商“捂盘”不售的计划很难实现了,购房者自然很高兴——要想让房子卖得“慢之又慢”,开发商岂不是又要花一番心思?没错,开发商肯定会花心思进行销控。最直接的办法当然就是,尽可能地晚领项目预售许可证,且分次分批领。这样一来,既不用担心政府的政策,又不怕项目卖得太快。

  首付比例提高?

  应对:自掏腰包我来借!

  在6月出台的一系列新政策中,其中一条涉及到首付比例的变动。根据新政策,购房90平方米以上住宅的住房商业贷款和公积金按揭首付比例都提高到30%.这个新政策无疑是抬高了购房门槛,业内人士甚至认为,这将会使部分购房者的购房计划推迟2-3年。毕竟,在目前的购房人群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工作时间不长的年轻人,他们可能是刚刚才攒够首付款就开始启动购房计划。

  如此一来,必将会使开发商流失相当一部分的潜在购房者。不少开发商大概也都在苦恼怎么才能挽住这部分即将流失的购房者,而此前在坊间流传甚广的“开七条叫板国六条”的调侃文章就曾经提到,为了解决首付款提高的难题,开发商甚至愿意自掏腰包借钱给购房者买房。

  何曾想,这一招很快就被开发商用上了。原国美地产负责人、现中国世代投资控股集团总裁禹晋永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透露,“已经和工、农、建等几大银行谈好合作协议,在年底中国世代推出新楼盘时,将出质押金为购房人再贷10%,以‘凑够’90平方米以上户型购房人的首付款。”而其具体的操作思路则是,购房人可以通过开发商阶段性担保加质押的形式,做20%的公积金或者商业住房贷款;其余10%的首付款,由中国世代出质押金押在合作银行,让合作银行以“商业消费贷款”的形式再为购房人贷款10%.

  对于禹晋永这种做法,业内人士虽然表示了可行和认同,但真正能够用行动“响应”的却至今未有第二人,毕竟这个办法对于开发商的资金实力要求提出了很大的考验。不过,这种操作模式也算是为新政下某些困顿的开发商提供了借鉴的办法。至于最终如何实践,那就要看开发商们各自的本事如何了。

  二手房交易多交税?

  应对:抵押典当来逃避?

  5月底出台的“国十五条”中第二条要求,进一步发挥税收、信贷、土地政策的调节作用。其中,第一点就是强调调节住房转让环节的营业税,规定从2006年6月1日起,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这条规定出台不到一周就使得京城二手房市场交易量大幅下滑,最高达到了50%;且二手房房源量也是急剧锐减,二手房预期价格不断攀升。

  新政策让交易环节的税费增加,使买卖双方陷入到僵持和观望的状态。而为了打破这样的僵持,不少二手房中介代理机构私下里也都在计划着如何帮助买卖双方避税,以提高交易量。比如,利用比营业税低的赠与契税来避税,又或者是少报交易价,而其中通过抵押、典当来逃避二手房交易营业税成为其中最被看好的渠道。

  据了解,利用抵押、典当以达到避税目的的方法,即买卖双方签一份《抵押或典当合同》,表明卖家因急需用钱,按房价将房屋抵押(典当)给买家,并同时约定如在抵押(回赎)期内卖价不将房屋赎回,房屋所有权将归买家所有。这样,卖家只要与买方将房产证、抵押(典当)合同及双方身份证等材料备齐,共同到房交所进行登记。抵押(回赎)期过后,只要卖家不履行抵押(典当)合同的约定偿还买家的费用,买家自然取得房屋所有权,双方到房交所办理过户手续即可。如此一来,买卖双方就可以省下营业税,只要缴纳过户的契税和印花税即可。

  只是这样的“花招”一旦在某一方毁约的情况下,就很难成功;并且由于抵押或典当都不能按揭,只能一次付款,因此对购房者的压力资金要求也很高,非一般购房者所能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