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开征物业税的讨论又掀高潮。重庆市地税局透露,此前重庆市进行了物业税方面的课题研究,而且有可能成为模拟征收的六个试点城市之一,但现在还不能透露相关细节。
7月9日,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的刘桓教授在广州市地税局举办的“新时期纳税服务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上表示,2007年我国的物业税可能会在一些小城市试点开征。
目前,全国有6个城市和地区开始对物业税征收进行试点,但试点仍处于“空转”阶段,有关部门对物业税“实转”试点城市的选择正在进行当中。
目前,市场普遍认为物业税的开征已成定局,不确定的只剩时间。
今年5月29日,北京召开物业税改革国际研讨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布了第二期物业税改革研究成果,首次提出了中国实行物业税改革的三个备选方案,并建议中国政府在2008年左右开征物业税。
关于物业税的争论已经进行了几年,却迟迟未能真正落实。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办公室主任易宪容和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徐滇庆的说法出奇的一致——世界上那么多国家都征收物业税,为什么中国就不能收?
徐滇庆说:“物业税的征收是非常科学的,你有钱买房子,占有了社会资源,你就要交税。咱们政府工作报告也好,胡锦涛总书记所提出的和谐社会也好,都说我们要缩小贫富差距,以人为本,创造和谐社会。那为什么在物业税的问题上纠缠不休?”
物业税还涉及公平问题。不动产改革研究课题组成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副部长隆国强在说明物业税的好处时,首先就提到“它可以使穷富更公平”。他说:“现在人们的财产很多都体现在不动产上,而且不动产是显性的,不像股票可以藏起来。所以,对有房子的富人征税能使财富分配更公平。”
中央对收入分配问题一直高度重视,强调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缓解地区之间和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
反对征收物业税的声音历来不缺乏。7月24日,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2006中国房地产调控政策专家研讨会上表示,一般老百姓持有的消费性住房不受物业税的影响,在可以预见的将来还看不到拿物业税覆盖这种消费性的个人住房的可能性。如果真的条件成熟了,除了营业性的不动产被物业税覆盖之外,首先可能被考虑覆盖的应该是高档豪华住宅,最好是独立别墅,物业税和一般老百姓持有的住宅还很远。
对于物业税直接涉及的房地产行业,易宪容认为,虽然关于房价的升降现在很难定论,但是物业税“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肯定很大”,至少会使房子多的人成本上升。隆国强也认为,征收物业税可以增加房地产业投机者的成本。徐滇庆说:“我建议是给每个人30平方米的免税额,超过了这个标准,就得征收物业税。”
对于消费者来说,依照我国现行的土地审批制度,老百姓在购买房屋时,房价中已包含了几乎全部的税费。而征收不动产税,则是要将开发商建房时缴纳的一部分税,改由购房者在购买房屋以后按年缴纳。“从理论上说,在购买新房这一环节上,消费者至少可降低10%~20%的购房成本”,隆国强说。
但是对于政府来说,征收物业税减少了拍地所得的收入。根据北京大学课题组近来对中国35个重要城市和广东省地级市的数据研究得出:物业税改革后,土地出让金的收益将比过去下降18.14%.而房地产商则无所谓,因为他们可以把税收转嫁给消费者。由此很多人都认为征收物业税反而会更增加消费者的负担。
隆国强表示,总的来说,政府的收入是不减少的,因为税收可以平衡减少的收入。老百姓的利益也是不变的。也就是说,只是在结构上发生了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