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就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问题进行认真讨论和研究,并对深化财税改革、推进依法治税、切实加强税收征管、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提出了新的要求及目标,这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税收工作十分重要。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会发展全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税收收入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和政府宏观调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部门是国家重要的执法部门,肩负着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光荣使命,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
作为基层税务部门,如何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实现财税改革的目标,各级税务部门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必须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税收工作;必须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一、树立和谐的税收理念,实施可持续发展的税收政策
税务部门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要与时俱进,创新思维,树立构建和谐社会的税收理念。一是要树立税收经济观。经济决定税收,税收来源于经济。税收工作要始终围绕和服务于经济建设大局,通过发挥税收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二是要树立税收法治观。要不断加强税收法治建设,依靠税收法律制度规范征纳行为,坚持依法征税,倡导诚信纳税,提高公民的税法遵从度,营造和谐的税收法治氛围。三是要树立税收诚信观。要在全社会打造诚信税收的思想理念,广大税务干部要忠于职守、文明执法,纳税人要诚实守信、依法纳税,社会各界要关心、理解、支持税收工作,使税收更好地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财力支撑。四是要树立税收效率观。要通过追求效率的税制设计,使社会生产力进一步得到解放,使社会进步的创造和劳动得到尊重与发挥。同时,要讲求征税效率、纳税效率和用税效率,降低征收成本,优化办税效率,提高投资效益。五是树立税收生态观。在税制设计和税收政策的制定上,要特别注重人均资源占有量较少和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的国情,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
实施可持续发展的税收政策,要重视和发挥好税收对经济的调控作用。近年来,为了鼓励合理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措施。同时,对加强环境保护和促进科技进步的市场行为也予以政策支持。各级税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清理和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及时抓好各项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并积极研究完善民政福利企业、资源综合利用、废旧物资经营、农副产品加工等税收政策,制定出台了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促进自然生态系统和社会经济系统的良性循环。但是,零散税收政策的调控力度毕竟有限。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需要加大改革力度,进一步完善现行税制:要加快推进环保收费制度的改革,研究开征环保税;要改革资源税,使资源税的征收方式更加科学合理;要扩大消费税的课征范围,并适当提高汽油、柴油、鞭炮、烟花等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要在不违背世贸组织原则的前提下,对有碍于环保的产品和设备课以较高的进口税,促进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要完善科技税收政策,推动科技进步和国民经济的有效增长。总之,通过建立和实施支持可持续发展的税制体系,使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适应,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二、加大分配调节力度,积极促进社会公平和谐
构建和谐社会,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大力推进社会公平。改革开放以来,实行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政策,极大地调动了人们的积极性,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但也出现了贫富悬殊加大、失业人口增多、城乡和地区差距拉大、社会矛盾加剧等社会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尽快调整政策和制度安排,综合运用税收、财政等手段,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缩小贫富差距,推进社会公平,就显得极为迫切和必要。一是要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扶持弱势群体。税务部门要落实好现行税制中的各项优惠政策,最大限度地为弱势群体提供就业机会,使他们能够共享改革开放、社会发展带来的成果。二是要搞好收入分配的调节。要强化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功能,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采取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模式,合理确定费用扣除标准,及时调整税率结构,减少税率累进级数,调低税率以减少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三是完善财产税制度。对开征遗产税、物业税等新税种深入开展论证,加快税种设计,做好开征准备。在下一步税制改革中可拓展现行财产税的课征范围,从而加强财产税对个人财富和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公平税负。四是要加强社保费征管。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确保低收入者的最低生活保障,保证保障性收入分配到位是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和维护稳定的重要任务。税务部门要充分发挥征管优势,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大力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五是要支持“三农”工作,促进农民增收。在我们这样一个农民占多数人口的国家,农民是否安居乐业对于社会和谐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要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更多地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努力实现农民收入稳步增长。
三、积极推进依法治税,构建和谐融洽的征纳关系
税务部门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一是要坚持依法治税。要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严格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切实加强税收的宏观分析和预测,保持税收收入与经济协调增长。二是要规范执法行为。将完善岗责体系与推行执法责任制有机结合起来,明确工作步骤或执法环节,细化操作规程,做到岗位职责分明,工作衔接有序,监督制约到位,执法活动规范。三是要加大执法力度。要选择管理基础薄弱、税收秩序混乱的地区和行业,加强对重点行业和企业的检查,依法惩处各类税收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促进经济税收秩序的进一步好转。四是要强化执法监督。深入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会签、备查备案和执法文书归口管理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把关。要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听证工作,加强对税收执法行为的监督,维护纳税人的合法利益。五是要严格责任追究。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区分不同性质的过错行为,根据责任行为、责任种类、责任大小,准确定位,合理把握,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六是要不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纳税咨询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12366热线服务,加强税务网站建设,实行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广泛推行涉税事项“一站式”、“一户式”服务,大力推行全程服务、首问责任制,切实方便纳税人。
四、强化内部管理,打造构建和谐社会的税收队伍
要有效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加强税务干部队伍素质。一是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各级领导班子结构。积极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促进各级领导班子建设。二是要深化能级管理。能级管理是强化激励制约措施、激发干部活力的有效方法。要在合理评定干部能级的基础上,适当拉开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完善以人为本的激励约束机制,极大地调动国税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三是要增强干部教育培训实效。要加强岗位培训,通过岗位练兵活动,引导广大国税干部以学促干,学干结合,岗位成才。要鼓励在职学习,坚持按需培训,加强相关岗位人员的技能培训,增强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四是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广泛开展以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为主要内容的税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培养良好的道德风尚,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把自我价值和国税事业统一起来,形成有利于干部成长进步的环境和氛围,实现税收事业与人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