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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两税合并系列问题——计税工资扣除篇

2006-7-31 16:0 正保会计网校·鬼谷子 【 】【打印】【我要纠错

  随着八月份的逐步临近,两税合并的话题重新变的热烈起来,日前全国人大预算工委就全国陆续上交的关于两税何必感的提案组织了两场座谈会,各方争议主要集中在税率方面,这场争论或多或少为两税合并的进程增添了部分阻力,合并进程又多了几分悬念。我们也有必要关注两税合并相关系列问题,为我国税制改革献言献策。

  我们知道两税合并设计到很多复杂问题,也牵涉很多部门和地区的既得利益,因为涉及到利益重新分配,来自各部门和地区的阻力自然可想而知。

两税合并,统一税前扣除是趋势(图:搜狐财经)

  系列问题中,工资扣除问题比较受关注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税务系教授刘桓解释,两税合并主要的问题主要是税前扣除标准不同,优惠条例不同。前者比如员工工资扣除标准不一致等。后者包括四方面:一是纳税义务的起始日不一样;二是税率差异。三是特殊行业优惠差异;四是再投资退税待遇。

  在上面的合并相关问题中,工资扣除的问题由于牵涉范围大,涉及到大众的切身利益,是比较受关注的问题,由于在技术上处理比较简单,改革难度不是很大,各方支持的声音相对强烈,也是最容易达成共识的一个问题。

  内外资企业税前工资扣除差异在哪里

  内外资企业在所得税前工资扣除的存在差异:第一是工资扣除水平上,去年10月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后,内资企业最高扣除标准工人的计税工资总额,即每个人1600元/月;外资企业税前工资扣除标准是据实扣除,即按照工资的实际发放额度扣除。第二是和工资相关的职工福利费,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的扣除额度限制上,内资企业最高扣除标准是计税工资总额的14%,2%和1.5%;而外资企业的扣除标准同样是实际工资发放额度的相应比例扣除。

  内外资企业在工资发放上承担的成本不同,资企业在工资发放上承担较多的成本,造成了内外资企业竞争起点的不公平。

  内外资企业税前扣除标准的不同造成很多问题

  首先是内外资企业的不公平竞争。内外资企业在工资扣除上承担了比较多的成本,造成内外资企业在劳动力成本问题上存在比较大的差异。

  比如在同等税率条件下,同样规模的的内外资企业,工资总额为20万元,假如有50个高级员工,那么内资企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要对应纳税所得额进行纳税调整,即应纳税所得额调增:(200,000-50*1600)*(1+17.5%)=14.1万元,那么内资企业就要多承担税费14.1*33%=4.65万元,如果考虑外资企业享有的低税率和税收优惠等,内资企业多承担的税费在12万元左右。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内外资企业在用工成本上存在很大的差异,直接影响了企业的竞争力。

  其次是内外资企业人才竞争的不公平。众所周知,外资企业的平均工资水平很明显高于同等规模的内资企业,去除内资企业增长方式和效率等问题,工资水平的差异来自于企业承担的成本差异造成,尤其是在高端人才的竞争上,外资企业往往能够给出高出内资企业很多的工资水平,这已经是公开的秘密。加上外资企业先进的管理和和谐的工作环境,外资企业在和内资企业高端人才的竞争上存在很大的优势,这个问题也是内资企业呼吁两税合并的主要原因之一,毕竟人才流失对企业是相当严重的问题。

  再次是内资企业在会计核算和交纳企业所得税处理上存在差异。我们知道我国的税法和会计准则在对企业会计事项处理上存在很多的差异,大体包括时间性差异和永久性的差异,时间性差异主要是在费用确认的时间上税法和会计准则存在差异,不影响绝对额,但是影响企业费用的时间价值,比如在固定资产的折旧处理上,年限和折旧方式上存在差异;永久性差异是税法和会计存在的绝对性差异,对于费用和收入的确认上存在绝对的差异,比如对于国债利息收入会计上要做收入处理,计入企业利润,税法则规定是免税的,要调减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和税法的差异直接造成了企业纳税成本的高昂和税务部门在处理企业所得税问题时工作量大,直接影响了征纳税的效率提高,也给纳税人造成了相当的麻烦。

  内外资企业统一扣除标准是趋势

  两税合并在税前扣除标准上存在差异主要是考虑到94年我国的宏观经济情况和吸引外资的需要,针对当时过热的宏观经济和急需加强的财政收入水平和中央财政实力等问题,94年税改的诸多税种和相应的改革都是出于这样的考虑进行,因此对于内资企业设置了比较严格的税收环境和比较重的税负水平,而出于招商引资,发展经济的需要,对外资企业提供了相当的税收优惠,包括所得税扣除项目和标准,税收优惠,税率等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环境的饿改善,内外资企业需要公平竞争的呼声越来越大,因此在两税合并的问题上,扣除标准问题尤其是工资水平提到日程。

  两税合并的系列问题上,关于税前扣除标准的统一上基本上不存在意义,共识是比较多的。两税合并要注重效率的问题,保证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保证税法和会计的统一,增加税收征管的效率,对于纳税人和税务机关都是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