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个税传闻困扰二手房市场之后,上海楼市又传来对房屋征收“空置税”的声音。业内人士认为,如果这种设想成为可能,其影响将超过营业税对市场的冲击。
“空置税”现身上海坊间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面对上海仍处高位的房价,沪一些房地产机构日前提出通过征收“空置税”来调控囤货的炒家,以达到调控市场的目的。该报引用中原集团主席施永青的话说,“征空置税胜过征转让税,只有这样才可把矛头直指囤货的炒家,避免伤及无辜的消费者。”按施永青的说法,空置税的征收对象为“空置不自用又不出租超过半年以上者。”
沪多位房地产业内人士也表示,收空置税是逼迫存量房源流向市场增加有效供应,这样市场上可供租售的楼盘就会增加。但他们同时也认为,空置税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将面临多个问题,如空置房的界定及其规模的监控等都需要进一步探讨和做工作。另外,还要注意避免因空置税造成的短期市场秩序混乱。
虽然“空置税”一说并非政府部门的表态,但不少业内人士猜测,一向对政策走势较为敏感的房地产专业机构近期纷纷提出类似的观点,有可能暗示了“上海细则”有关下一步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政策取向。
北京税务部门证实未有新规
为了进一步了解北京市的情况,记者电话采访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有关人士,并被告知,北京目前暂无开征“空置税”的计划。
据北京中原三级市场部等二手房中介机构介绍,由于房屋性质的不同,各类房源出售时涉及的税费也存在一定的差异。目前,京城的二手房主要分为已购公房、二手普通商品房和二手经济适用房三大类。
对于二手普通商品房,根据购房时间可分为满5年和未满5年两种。据链家估算,京城有将近8成的二手普通商品房购房时间未满5年。买卖未满5年的普通商品房,卖方除印花税外,还要全额缴纳营业税及教育附加等,共计税率为总房价的5.5%.买方则需要缴纳分别占房产总价o.05%、1.5%的印花税和契税。对于5年以上的普通住房,买卖双方缴纳印花税外,买方只需缴纳契税即可。如果是满5年的非普通住房,买卖双方除缴纳上述税费外,卖方还需要按售价与原价差额的5.5%缴纳营业税。
两类二手住房需缴土地出让金
由于房屋性质的特殊性,已购公房和经济适用房在上市交易时,还涉及到土地出让金。如一套购房时间5年以上,建筑面积70平方米的已购公房,买卖双方均需按售价的o.05%缴纳印花税。同时,买方还要缴纳按成交总价1.5%的契税,以及按当年成本造价的1%计算的土地出让金。经济适用房未满5年首次交易,交易时卖方需缴纳印花税,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的买方要缴纳印花税、契税及土地出让金。“如果政府对买方审批的总房价大于卖方实际购房总价,买方就不需交纳土地出让金。反之,则需按差价房款的10%缴纳土地出让金。”中原人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