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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出台新政 退伍士兵干个体三年内免征四种税

2006-7-9 15:49  【 】【打印】【我要纠错

  江西省新一轮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日前启动。为鼓励城镇退役士兵进行创业或自谋职业,江西省除要求各地提高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标准外,还规定,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经济实体(即自主创业),如经营资金不足,可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

  据了解,2002年以来,江西省退伍士兵自谋职业安置率每年以超过10%的增幅推进。截至2005年,省内逾50%的退伍士兵已自谋职业。今年,江西省计划将这一比例提至60%以上。为此,江西省各地不断提高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标准。目前,各县区城镇两年义务兵退役自谋职业补助金标准普遍达到1万元左右。

  江西省还规定,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三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