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证监会桂敏杰提出建立基金养老金税收优惠制度

2006-7-18 8:41 中国证券报  【 】【打印】【我要纠错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桂敏杰日前在第11届亚大区域投资基金年会上表示,中国资本市场发展和养老保障制度改革需要借鉴成熟市场相关经验,要研究建立证券投资基金和养老金积累与投资税收优惠制度,实现共赢发展。

  他说,在许多发达国家,养老金投资与积累的税收优惠政策是促进养老体系发展的重要因素,而养老基金保值增值的巨大需求则推动了基金行业的发展壮大,如何促进两者协调发展,值得借鉴。

  在谈到加强基金投资运作的监管时,桂敏杰说,目前中国基金公司主要管理公募基金,部分基金公司还管理社保基金和企业年金等独立帐户的投资。随着行业发展,基金公司还将扩大独立帐户的管理规模,投资运作的规范和公平难度将随之加大。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不断完善监管规则,强化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水平,更需要基金公司提高内部风险管理和投资管理水平。

  桂敏杰还指出,在较长的时期内,商业银行仍将是基金销售的主渠道,因此,如何加强基金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建立通畅高效的销售机制,是基金公司、商业银行和监管部门要认真研究的重要课题。同时,要积极探索更多的基金产品营销模式,针对不同投资者的特点,构建多层次的基金销售网络平台,提高销售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