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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社会阶层贡献全国近1/3税收 成统战新着力点

2006-7-24 13:20 瞭望新闻周刊 【 】【打印】【我要纠错

  《瞭望新闻周刊》获悉,我国新的社会阶层以及从业人员人数已超过1.5亿人,约占总人口的11.5%,掌握或管理着10万亿元左右的资本,使用着全国半数以上的技术专利,直接或间接地贡献着全国近1/3的税收——这些数据令人不禁惊叹:我国社会阶层结构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新的社会阶层正产生着巨大影响力。

  新的社会阶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之一,对于他们的发展、动态和状况,党和政府给予了高度关注。在近日召开的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中央指出,要坚持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的方针,切实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工作,尊重他们的劳动创造和创业精神,凝聚他们的聪明才智,引导他们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新的社会阶层: 统战工作的新着力点

  中央主管部门日前在部署工作时强调,要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作为新的着力点,开展调查摸底,加大培养力度,拓展工作渠道,做好培养、安排和使用工作,扩大有序政治参与,团结和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更好地发挥积极作用。要坚持以社团为纽带、社区为依托、网络为媒介、活动为抓手,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更广泛地团结和凝聚在党和政府周围。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对新的社会阶层的统战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各级统战部门通过多种方式深入开展新的社会阶层状况的调查研究,掌握大量第一手资料。特别是开展了对律师、注册会计师等社会专业人士的调查研究,了解掌握了这一群体的基本情况、思想状况、主要特征,以及统战工作延伸到这个群体的必要性、紧迫性和工作思路等。

  ——建立联系会议制度,拓展工作渠道和载体。2006年,中央统战部牵头建立了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等行业协会参加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联系会议制度,构建了有效的工作平台和良好的工作机制。

  ——举办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理论研究班,加大培养力度。中央统战部连续几年举办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理论研究班,地方党委统战部加强这方面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学习和到革命老区、艰苦地区实地参观考察等。通过培训,有效提高了他们的政策理论水平,特别是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和谐共处能力。

  ——做好安排和使用工作,充分发挥新的社会阶层的参政议政作用。各级统战部门普遍建立了新的社会阶层人物库,培养、推荐和安排了一批代表性人物,目前共有10多位中介组织专业人士担任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许多专业人士被统战部门推荐担任特约检察员、特约审计员等,还有的专业人士担任了司法机关的领导职务。他们在各自岗位上积极参政议政、履行职责,较好地发挥了作用。

  地方统战部门也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和尝试。以江苏省为例,根据不同特点,江苏省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统战工作。对私营企业主中的代表人士,江苏省通过各级工商联(商会)及相关行业协会组织来加强联系,把他们纳入已有的统战工作渠道之中;对科技企业创业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中的代表人士,借助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333人才培养工程”等各类人才资源库,建立起比较紧密的联系;对社会中介组织从业人员,江苏省依靠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开展工作,加强对有影响人士的团结和引导;对其他流动就业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江苏省正在积极探索通过社团、社区、网络等载体,逐步建立相对稳定的联系。在具体工作方式上,江苏省抓典型、抓载体和抓活动,有力推动了新的社会阶层与党和政府的团结合作。

  新的社会阶层: 一支重要的经济力量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原有的“两个阶级一个阶层”,即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内部逐渐分化,产生了主要包括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人员等6个方面人员在内的“新的社会阶层”。

  来自有关部门的评价表明,新的社会阶层以其掌控的资产、拥有的聪明才智,为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了值得肯定的贡献,其力量不可低估。

  首先,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掌握或管理着相当大一部分资本,成为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以浙江、江苏这类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比较集中和活跃的地区为例,民营企业上缴的税收已经超过或接近全省的一半。

  其次,新的社会阶层通过自主创业,广泛吸纳社会劳动力,拓宽了就业渠道,有效地缓解了我国面临的人口与就业的巨大压力。中共中央统战部一份报告显示,近10年来,个体、私营企业平均每年新增就业岗位近600万个,约占同期城镇新增就业岗位的3/4.在我国7亿多就业者中,非公有制经济吸纳的就业量(含农业劳动力)就占到90%以上;如果不含农业劳动力,吸纳的就业量为1.9亿人,占全社会就业总量的26%.

  再次,新的社会阶层中的不少人热心参与如“希望工程”、“光彩事业”等社会公益事业和扶贫支农事业,在推动社会进步中发挥了作用。

  新的社会阶层有其自身特点:他们来自于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和复转军人,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他们就职于多种所有制部门,其身份变化快,工作地域和领域有很大的流动性;他们当中的大多数人,思想解放,敢于创新,善于经营,从事非公有制经济生产经营活动,已经乘着改革开放的东风先富了起来;他们的价值观念多元化,既有信仰共产主义,合法经营、诚实劳动的,也有受极端物质主义浸染,唯利是图的。

  总的来说,不同的阶层划分更多是经济意义上的,而不是政治意义上的。新的社会阶层究其实质仍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把握利益诉求协调阶层关系

  新的社会阶层对于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意义重大,然而,他们在政治和社会上的地位却与其经济地位不符。随着财富的积累,新的社会阶级产生了自己的政治经济利益诉求。

  中共中央党校青连斌教授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时认为,新的社会阶层的主要利益诉求可归纳为五点:一是希望党和政府为非公经济发展创造更加稳定的政策和法律环境;二是希望降低产业准入门槛,民营经济也能进入到诸如基础建设、物流和股份银行等只向国企和外资开放的领域;三是希望享受和国企同等的政策支持和资源配置,如获得银行信贷等;四是希望政府转变职能,建立服务型政府;五是希望通过各种渠道如参加政协、人大等更多地参政议政,传达自己的呼声。

  专家们分析,过去人们耻于谈“利”,表面上的利益没有差别;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人们应改变旧有的眼光,认识到新的社会阶层的主流利益诉求在很大程度上有其合理性,而有效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诉求与关系正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要解决的一大课题。

  中共中央统战部六局许睢宁处长告诉《瞭望新闻周刊》,我国处于体制转换、社会变革和利益调整的社会转型时期,虽然社会各阶层都是改革开放政策的受益者,但不同阶层、不同群体得到的实惠不尽一样。一些群体的利益在短期内还受到了损害,而新的社会阶层特别是其中的私营企业主等在比较短的时间内积累了大量财富,造成了各社会阶层之间收入差距拉大,阶层利益关系趋于复杂。正如中央所指出的,改革开放以来是我国经济发展最快的时期,也是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但不是群众意见最少的时期。

  青连斌教授指出,新的社会阶层的形成和发展造成的与既有阶层的矛盾和冲突,根源就在于他们之间利益分享的不平等上。他建议,在这种背景下,我们更应当强调社会整合,尤其是利益分配机制的整合。首先,每个阶层要享有平等的话语权,有权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其次,党和政府的利益分配更应注重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对现行的政策措施,如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及用工制度等做出相应的调整,改变过去重城市、轻农村,重公有、轻非公的局面。其三,遏制腐败、打破行业垄断、调节垄断利润、重视社会财富的再分配可以作为我们强调社会公平正义的着眼点。

  另一方面,许睢宁处长分析,新的社会阶层是改革开放的最大受益者,他们有责任有能力为构建和谐社会承担更大的责任和作出更大的贡献。但是,由于我国新的社会阶层并不成熟、内部良莠不齐,他们并不完全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而社会也没有完全明确其权利和义务,因此,其他社会阶层的一些群众对新的社会阶层有着消极的认识和看法:如“无商不奸”,“为富不仁”,对慈善事业“一毛不拔”。对此,专家们认为,慈善募捐、税收等都可以作为手段用来积极引导新的社会阶层回报社会并投身于和谐社会的建设中去。

  青连斌教授表示,新的社会阶层对于我国经济的现代化和民主政治起着重要作用,通过上述种种方式协调好各方利益,就可以做到提高低收入者收入,同时又将新的社会阶层培育成维持社会稳定、促进民主政治的中间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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