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最新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国税务系统聘请特邀监察员总人数近11万人,已经成为税务系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据不完全统计,仅在2005年,全国税务系统特邀监察员就提交调研报告329个,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有效发挥了参谋、咨询和监督的作用。税务部门风气进一步好转,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在各地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中位次不断前移。2005年,全国税务系统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和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339个,占全国两项评比总数的11.2%;有292个地级、1942个县级税务局在地方行风测评中名列前三名。
为便于特邀监察员开展工作,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和一些省市税务机关还为特邀监察员制作了统一的证件。各级税务机关普遍建立了定期联系制度和反馈制度,指定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特邀监察员的组织联络工作,对特邀监察员转递的人民群众举报和申诉,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监察部门予以优先办理,及时反馈,建立工作档案。国家税务总局机关还建立了局领导听取特邀监察员意见的日常联络机制,特邀监察员对税务工作的任何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电话、信函和网络等形式向国家税务总局领导直接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