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纳税人想了解自己的纳税情况,只能查查工资条最后一栏上的扣税金额。从10日起,每个纳税人都可通过税务机关打印出属于自己的完税证明。
10日,在市地税局举行的个人所得税全员明细申报暨完税证明打印开通仪式上,省地税局局长唐志萍轻轻按动鼠标,长春市第一张开具个人姓名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闪亮登场”,吉林亚泰集团董事长宋尚龙获得了首张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记者在现场看到,《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分为三联,由于采用了最新系统和高速打印封装一体机,《证明》被折叠起来自动粘贴,正面看类似信封,打印有纳税人的姓名和收件地址。从外面看不到完税证号、身份证号、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金额等项目内容,纳税人大可不必为泄密担心。
长春市从2004年开始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明细申报,此次根据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的相关规定,市地税局对申报系统进行了版本升级,为税务机关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提供了信息平台。据市地税局局长宋有才介绍,从即日起,凡代扣代缴单位已经进行明细申报的,经税务机关汇总、核实纳税人全年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后,于年度终了3个月内,为纳税人按其上年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开具一张完税证明;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因出国、向境外转移财产、对外投资等原因需要完税证明并向税务机关提出要求的,经税务机关核实后,开具相应期间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所在单位未进行明细申报,纳税人需要完税证明的,须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提供合法身份证明,以及扣缴义务人开具的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也可办理。
市委常委、副市长崔杰表示,开具完税证明体现了我市电子政务水平的提高,使税收管理更规范、更科学,潜移默化地影响纳税人更加关心公共支出,提高贡献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