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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财产税开征物业税 规范房市打击炒房作用大

2006-8-12 13:40 中国税务报 【 】【打印】【我要纠错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式对外公布,各地自8月1日起执行。有关人士认为,20%的个税税率明显降低了投资获利空间,加上5年内房产全额征收营业税和其他相关税费,二手房变现的成本大幅提升,短期投资房地产基本无利可图,投资房产的暴利时代结束了。但也有人担心,卖家的税负可能会转移到买家头上。对此笔者认为,应构建物业税体系,这对抑制炒房,降低房产交易价格,规范房产交易市场秩序,完善个人转让住房税收政策更具长远意义。

  开征物业税有利于解决房价居高不下的问题。目前我国的土地使用制度为“批租制”。开发商必须一次性支付相当于目前房价50%的土地出让金和大部分税费,来向政府购买一定期限内的土地使用权。巨大的开发成本以高价的形式转嫁给了消费者。开征物业税后,土地出让金和开发商建房时缴纳的一部分税费改由购房者在购买房屋以后按年缴纳,降低了房地产的开发成本。通过建立土地长期供需曲线模型,分析结果表明:在土地资源绝对有限的情况下,物业税价格向房地产开发商的转移程度大于向消费者的转移程度,开征物业税对房价有抑制作用。

  开征物业税有利于解决房地产市场的虚假需求问题。房地产交易市场的虚假需求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房产交易价格的非理性上涨,其中一个原因在于现行税制存在房地产保有阶段课税少、负担轻的特点,使房地产保有阶段发生的增值部分全部流入房产保有者手中,极易导致投机炒作行为的发生。开征物业税后,投资者在没有转让前每年必须承担物业税,增加了房产保有阶段的负担。对于以投机为购房目的的投资者来说,持有成本大大增加,利润空间减少,必然会谨慎进入房地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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