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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慈善事业间接征税 民政部呼吁更多税收优惠

2006-8-11 11:25 东方早报 【 】【打印】【我要纠错

  民政部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司司长张明亮介绍,民政部每年都拨出2500万,用于艾滋病人数较多省份的孤儿救助工作。我国的企业所得税额是33%、同时增值税额是17%,也就是一般情况下我们每购买一个商品,其中就含着50%左右的税收

  对于普通人来说,购买商品的同时间接纳税是天经地义的,但是这样的间接纳税用到那些艾滋孤儿身上不很恰当。因为,他们本身应该是国家公共服务的对象,而国家这样的间接征税事实上减少了他们应得的福利。事实上,大多数国家对于这些纯粹的公益性消费是进行退税的。

  我国税法对于慈善事业也有一些照顾,但这样的优惠还不够充分。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往往建立在企业捐助的基础上,若企业不捐款,慈善对象就无法得到优惠,但我国企业捐赠公益事业的意识并不强,使得这样的税收上的优惠往往不能落实到慈善对象的身上。同时,这样的优惠事实上并没有减少慈善物品上的税收,最终减少了弱者应得的福利。

相关热词: 慈善事业 征税 民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