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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投资内地多项税率大降 新安排避免双重征税

2006-8-22 8:39  新京报(北京) 【 】【打印】【我要纠错
  按照新的安排,香港居民投资内地企业收取的股息所征收的预提税最高税率由现时的20%减至10%.新安排将于明年三月,也即香港新一财政年度开始实施。

  内地与香港签署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新安排

  昨日,据香港特区政府网站消息,中央人民政府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签署“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以下简称新安排)。之前双方在1998年曾签署相关安排,但只制定了原则性问题。

  按照新的安排,香港居民投资内地企业收取的股息所征收的预提税最高税率由现时的20%减至10%.新安排将于明年三月,也即香港新一财政年度开始实施。昨日,国税总局也向记者核实了该消息。

  新安排避免双重征税

  在新的安排协议中,增加了不动产所得、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财产收益、董事费和退休金等具体条文,规定与这些收入相关的间接税的具体缴税方式,明确规定港人在内地工作、经商,或内地人士在香港的工作、经商所得的税收安排。按照新的安排,对于纳税人的同一项收入,不论是直接收入或是间接收入,均不会被双重征税。

  新安排还降低了香港居民在内地投资的多项税率。

  其中规定,香港居民投资内地企业收取的股息所征收的预提税最高税率由现时的20%减至10%,利息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征收的预提税最高税率由现时的20%及10%一律减至7%.

  信号作用大于实际税收所得

  “从所公布的信息来看,首先,这将有助于吸引香港居民到内地投资,并且中国政府对股息和利息所征收的预提税的减免代表着中国内地进一步向香港开放资本市场。其次,香港居民及企业转让内地公司股份取得的收益征税权归于香港,可以看作是中国政府财政的转移支付,是政府对香港金融中心地位巩固的扶植,其信号作用将大于实际税收所得。”社科院世经所博士张明分析。

  “香港和内地之间税收机制存在差异,由此导致的税收漏洞也会较多,两地区正处在不断完善的过程。其中部分条款的规定,有利于香港到内地的投资,保证香港经济的繁荣。”社科院财贸所副研究员杨志勇表示。

  ■税务明细

  股息税、利息税等税率降低

  ●香港居民投资内地企业收取的股息所征收的预提税最高税率由现时的20%减至10%.

  ●香港居民和企业在内地赚取的利息所征收的预提税最高税率由现时的20%及10%一律减至7%.

  ●香港居民和企业在内地赚取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所征收的预提税最高税率也由现时的20%及10%一律减至7%.

  ●香港居民及企业转让内地公司股份取得的收益征税权归于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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