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实施的二手房个税如今已经开征了半个月了,但很多市民在真正操作时还是对一些政策问题“吃不透”,甚至造成一定的误解,昨日南京市地税局专家介绍了当前在房屋转让时最让市民“头疼”的几种情况,并详细解答了碰到此类情况该使用何种政策。
外地房产
暂不计入“唯一住房”
问:市民刘先生是江苏淮安人,去年又以他的名义给老家的父母买了一套商品房。今年刘先生准备举家迁到上海,于是想把南京的房子卖了,但刚出台的二手房个税新政让他又有些犹豫,一来他不属于“卖房再买房”的条件,不能退税,二来他有两套房子的产权,这样看又不符合“唯一住房”的免税条件,这就让刘先生有些举棋不定了。
答:对于刘先生的这种情况,据记者了解还不在少数。由于南京的房价这几年涨得太快,不少南京人都有在老家买房子的打算,而职业炒房人就更是如此,看中苏北一些地方目前房价还相对较低,因此购买的升值潜力或许比南京更大,而个税新政出台后,很多人心里也发了慌。对此,南京市地税局有关人士指出,由于技术问题,地税部门目前对南京以外地区的情况难以掌握,所以暂时只审核纳税义务人在南京地区的住房情况。也就是说,如果市民在南京拥有一套住房,在外地也有一套,那么该市民南京的住房如果住满5年转让的话,同样可以作为唯一住房免征个税。
同一户口成员
卖房买房都可退税
问:张女士在太平北路附近拥有一套两居室的房子,以前为了嫌麻烦没和父母住在一起,如今刚添了个宝宝,家里缺不了人,于是考虑把现在父母住的房子卖了,然后夫妻俩出钱买一套大一点的房子,可以一家人住在一起。本来他们考虑一年内卖房再买房,应该可以享受退税的,但细细一琢磨,这卖的是父母的房子,买的新房则是夫妻两人的产权,像这样的情况,还能不能享受个人所得税退税的优惠呢?
答:记者将张女士的忧虑反映给了税务部门,专家告诉记者,像王女士这种情况还得视客观条件而定。据介绍,对于二手房个税的具体审核办法主要是根据纳税义务人提供的户口本,因为在全市房产交易数据库中可以审核到户口本上所有成员的房屋交易状况,而不仅审核“唯一住房”需要户口本,就连买房卖房退税也得用到户口本。专家解释说,按目前南京市对二手房个税的实施细则,凡是同一个户口名下的家庭成员在一年内先买房后卖房、或是先卖房后买房,都可以享受个税退税的优惠。也就是说,如果张女士和她父母属于同一户口,那张女士买房时就可享受退税,但如果分属两个户口,那就不符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