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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航空公司联合提交文件 要求燃油税上调2/3

2006-8-4 16:19 山西晚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国内航线燃油附加税征收期限延长至今年10月10日,不过记者3日从国家民航总局获悉,随着燃油价格今年第三次上调,这一期限将再度延长,征收标准也有可能上调2/3.

  国家发改委1日发表声明,本轮油价上涨从7月21日开始,国内航油价格再度上调了290元/吨。就在航油价格第三度调整之际,记者从民航总局获悉,已经确定在10月10日后再度延长燃油附加费的征收时间,并有可能在现有征收标准上进一步上调。民航总局有关人士透露,国内各航空公司已联合向民航总局提交了关于延长燃油附加费征收期限、调整征收额度的文件。初步情况是将800公里以上的由60元加收到100元,800公里以下由30元增加到50元,征收时间延长至明年3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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