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中国与亚太五国互减关税 区域化合作再上新台阶

2006-8-25 15:28 中国贸易报 【 】【打印】【我要纠错

  财政部日前宣布,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从2006年9月1日起,我国将根据《亚太贸易协定》第三轮关税减让谈判结果,对原产于韩国、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和老挝五国的1700多个税目商品实行降税,对原产于老挝、孟加拉的部分商品实行特惠税率。

  4000多产品关税将减让

  据了解,此次关税减让,享受优惠和特惠税率的产品包括农产品、药品、化工产品、纺织品、金属制品、机电产品和汽及其零件等。同时,原产于中国的部分化工产品、木制品、塑料制品、皮革、金属制品、机械电气产品,在出口到上述五国时也将享受到优惠税率。

  据介绍,与现有的《亚太贸易协定》关税减让相比,新一轮关税减让的商品范围和优惠幅度都将大幅扩大。这将有利于中国进一步开拓东亚和南亚的市场,扩大与亚太贸易协定各成员国之间的经贸往来,促进亚洲区域合作。

  《亚太贸易协定》的前身为《曼谷协定》,中国于2001年5月加入,这是中国加入的第一个具有实质性优惠贸易安排的区域性贸易组织。2005年底,在北京召开的《曼谷协定》第一届部长级理事会上,《曼谷协定》正式更名为《亚太贸易协定》。目前,《亚太贸易协定》的成员国包括中国、韩国、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和老挝六国。覆盖了25亿人口,拥有辽阔的、潜力巨大的市场。2005年,中国与亚太贸易协定成员国之间的贸易额为1343亿美元。

  《亚太贸易协定》是亚太地区唯一连接东亚和南亚的区域贸易安排。据悉,中国在2001年加入《曼谷协定》后,已向其他5个成员国提供了917个税目产品优惠关税待遇。今年起,中国与印度、孟加拉国、韩国、老挝、斯里兰卡之间开始实施《亚太贸易协定》第三轮关税减让谈判结果,加上现有关税优惠减让清单,新清单合计涉及4000多个税目产品的关税削减。届时中国将获得来自印度570项税目、韩国1367项税目、斯里兰卡427项税目和孟加拉国209项税目,合计2000多个产品的关税优惠待遇,平均优惠率达30%.

  运用《亚太贸易协定》享受税率优惠

  记者从山东省外经贸厅了解到,该厅已要求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业了解、用好、用足《亚太贸易协定》的有关条款。该厅要求,外经贸企业应认真学习研究《亚太贸易协定》,及时到各地检验检疫机构进行相关的签证咨询,抓住机遇,充分利用成员国的关税优惠待遇,扩大出口。同时应加强对韩国、印度、斯里兰卡和孟加拉国市场需求的研究,根据成员国的减让产品清单,及时调整生产结构,使出口产品由初级加工产品向深加工产品转化,生产更多适应各成员国需要的产品,努力扩大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份额。

  福建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也提醒相关企业密切关注《亚太贸易协定》实施情况,及时抓住这一机遇:一是应用新的优惠措施使之成为扩大外贸之路,努力开拓东亚、南亚相关市场;二是在对外贸易往来进口《协定》所涉及产品时应要求对方客户提供优惠原产地证书,可免交或少交进口关税,降低经营成本;三是在出口《协定》所涉及产品时应及时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优惠原产地证书,帮助国外客户获得相应的关税减免,进一步提高出口产品国际市场竞争能力。

  据介绍,除老挝外各成员国均给予中国不同幅度的特别关税优惠。

  印度共对我减让188个税号的产品,部分水产品的关税税率从最惠国税率的30%减至优惠税率的0;部分橡胶制品的关税税率从30%减至25%;部分纸制品的关税税率从30%减至20%;瓷砖的关税税率从30%减至15%;钢管的关税税率从30%减至15%等等。

  韩国共对我减让221个税号的产品,主要包括:部分鱼类、甲壳类,关税税率从最惠国待遇的20%减至15%;茶的关税税率从40%减至20%;部分水果,关税税率从30%减至22.5%;有机染料、部分橡胶制品和纺织纤维、部分陶瓷产品、铜及制品、锅炉,关税税率从8%减至6.2%;部分皮革制品的关税税率从5%减至2.5%;女式服装的关税税率从13%减至8.1%等等。

  斯里兰卡的减让产品为288种,初级产品只有5种,其它全部为工业产品,主要包括皮革、塑料产品、纸制品、钢材等。

  孟加拉对我减让了129个税号的产品,主要包括椰子、肉豆蔻、化工产品、金属工具、发动机等。

  中国区域合作进一步加深

  世界贸易格局正在发生着一个微妙的变化,WTO多哈回合谈判最终破裂,而区域贸易协定却大行其道。中国、美国、东盟、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等国纷纷与主要贸易伙伴国展开自由贸易协定(FTA)谈判,中国更是在一系列令人眼花缭乱的区域经济协作中态度积极。

  迄今为止,中国已经与东盟、韩国、巴基斯坦、澳大利亚、新西兰、冰岛、海合会国家、智利展开或签定了自由贸易谈判。其中,与东盟、智利签定了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协议,与巴基斯坦签定了“早期收获协议”。为此,国外媒体甚至称中国为“自由贸易赛冠军”。

  中国—东盟自贸区是我国建立的第一个自贸区,是我国参与区域经济合作迈出的重要一步,据预测,到2010年,这一目前涵盖18.5亿人口、2万亿美元国内生产总值、2.3万亿美元贸易总额的自贸区将最终建成。未来的中国—东盟自贸区将是亚洲地区最大的自贸区,也将是发展中国家之间最大的自贸区。

  层出不穷的区域自由贸易协定也引起了争议,有的人担心,在全球自由贸易背景下,区域合作会成为全球自由贸易的“绊脚石”。批评者认为,区域性贸易协定确定了一个新的游戏规则,一些经济发展更好的国家被纳入其中,而那些不具有竞争优势、条件不好的国家却被排除在外,这妨害了自由贸易的不歧视原则。同时,对工商企业来说,协议越多,其实意味着更高的业务和交易费用。因为这些不断新增的贸易协定,给企业带来大量不同的标准,要求企业不断调整原有生产方式,来适应新的规则。由此导致的成本增加,分流了贸易自由化带来的好处。

  然而,中国商务部世贸司司长张向晨早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明确指出,多边贸易与区域合作是互补的,有条件的国家可在区域合作方面先行一步,这有助于多边贸易发展。他认为,现在的问题是,不是区域合作发展太快,而是多边贸易体制进展太慢。

  另一个自由贸易的鼓吹者——澳大利亚外交贸易部高级官员也曾对记者指出,双边贸易谈判有助于多边贸易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