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财政部主办、湖北经济学院协办的“中央与地方税权划分国际研讨会”近日在汉召开,会上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建凡指出我国现行税权划分体制存在三大问题。
王建凡说,1994年国家财税改革确立了我国现行中央与地方税权划分体制,这个体制对维护全国大市场的统一、确保我国财政的长期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过于集中的税收管理体制不利于地方因地制宜地利用税收手段组织收入和发展经济;统一税制只能保证名义上税率的一致性,很难兼顾到全国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影响税负公平;地方政府在缺乏财力,又无权开征新税的情况下,为平衡地方预算,不得不借助收费手段,从而导致地方政府乱收费现象严重。
据了解,为给税权划分研究提供相关资金和技术援助,2004年12月,中国“促进减贫的财税能力建设项目”正式启动,此后国内各大城市举办了多次税权划分问题研讨会,本次研讨会即是该项目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