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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为避个税有人想搞假离婚 如此避税风险不小

2006-8-17 10:19 重庆晨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律师称,双方假离婚时对财产分割不会作过多考虑,如果一方拒绝复婚,另一方的权益就难保障本报讯(记者聂玉虎)二手转让个税新政重庆实施细则截至目前尚未明朗,但部分卖房人已经打起避税的“鬼主意”。昨日,准备在近期出售二手房的谭先生私下向记者透露:“我们准备先办离婚手续再卖房。离婚后复婚,两道手续的成本不足百元,但却可以省下两万元的税费。”

  有两套房不能免税

  2001年,谭先生在龙溪街道松石北路某楼盘买了一套130多平方米的三室两厅,总价16万元。前年他又在融侨半岛购置了一套商品房,今年装修入住后,他准备将旧房出售。

  谭先生说,他在龙溪的房子已经满了5年,交易时可以不缴营业税。但二手房个人税新政策规定:出售已经居住五年以上的自有住房,卖房者要想免缴个人所得税,必须只有一套自有住房。但他现在有两套房,按规定还得缴税。

  搞假离婚为避个税

  按照现在的市场价,谭先生在龙溪的房产可以卖到30万元左右,扣除装修和其它合理费用,大致可以盈利10万元,按照规定得缴两万元左右的个税。谭说:“如果我们假离婚,房产一人分一套,这样两人都只有一套住房了,按照规定在出售时就可以免个税了。等房产过户完成后,我们再复婚。”

  谭称,现在他已经把房源挂出去了,如果在重庆实施细则正式公布前还没有卖出去的话,就准备采用这一避税手段。

  如此避税风险不小

  中原地产高级区域经理鲁巧称,为了省两万元钱就拿婚姻来开玩笑,这种方式很难让人接受,万一假戏真做了怎么办?而且,现在重庆的实施细则还没出台,这样做也未必能避税。

  重庆捷讯律师事务所汪律师称,因为是假离婚,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对财产的分割不会作过多考虑。因此,离婚后一但出现一方为了私利而拒绝复婚的话,另一方是很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因此通过这种方式来避税风险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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