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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农村税费改革 我国将从四方面减轻农民负担

2006-8-21 8:50 新华网 【 】【打印】【我要纠错

  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全面取消农业税为标志,全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今后各地各有关部门将重点从狠抓政策落实、探索构建长效机制、层层落实责任以及抓好减负队伍建设四个方面进一步做好减负工作。

  这是记者从在此间举行的全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座谈会上了解的情况。这四个方面的具体工作是:

国务院要求各地狠抓四个方面的工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图:新华网)

  狠抓政策落实,切实解决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重点问题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严格规范村级组织收费,健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探索构建长效机制,逐步做到依法监管农民负担。通过加强监管、推动改革、健全法制、促进发展,逐步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控制度和日常管理制度,积极探索治本措施,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从体制上、源头上逐步消除加重农民负担的隐患,建立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发展的稳定投入渠道,进一步完善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农民的权利和义务,从法制上强化对农民负担的规范和监督管理。

  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要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要既抓苗头、又抓重点,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开拓创新,抓好减负队伍建设。各级农民负担监管人员要深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深入了解和掌握法律、经济、管理、科技等方面的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完)

  国务院办公厅: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意见

  近年来,随着农村税费改革全面推进,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进一步强化,农民负担重的状况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农民负担已得到明显减轻。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也由重点“治重”、“治乱”转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有效防止反弹的新阶段。但是,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仍然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些干部产生了盲目乐观的思想,放松了对农民负担的监管;有的地方巧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以及各种集资、摊派现象有所抬头;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在征地和安置补偿过程中,损害农民权益的问题仍比较突出。

  配套改革不到位,农民负担难减轻

  取消农业税,全国农民负担减轻了许多,但记者最近在洞庭湖粮食主产区采访时发现,农民负担问题并未因此彻底解决,少数地方由于机构臃肿、债务拖累、公共财政缺口大等原因,农民负担依然相当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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