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2005年中国纳税500强企业名录公布。其中一个值得关注的特点,是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公司所占比重较大。据统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有342家企业上榜,共计纳税5112.40亿元,占500强纳税总额的81.07%,而纳税额名列前茅的,也基本属于国有经济。
杨涛,1974年出生,山东淄博人,1995年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2000年毕业于财政部科研所研究生部,获财政学硕士学位;2003年毕业于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看到该数据,我们应该问问: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的地位与现状究竟如何?我们看到,2005年100家私营企业的纳税额合计为77.29亿元,占500强企业纳税总额的1.2%,比较身为国有企业第一位的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的314.66亿元、第二位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175.32亿元都相差甚远。由此,仅从纳税贡献角度来窥豹一斑地看,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落后于市场化改革的进程。
回顾历史,1987年《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颁布和全国人大七届一次会议上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增加了私营经济条款,使得民营经济在中国初具合法性。1990年代,民营经济开始突飞猛进地发展。今日民营经济在多数行业和领域都已有所建树。然而,由纳税数据来看,民营经济改革却只能说是任重而道远。
同时,9月2日在郑州发布的“2006年中国企业500强”名单中,民企有87家,占500强企业总数的17.4%,资产总计7127亿元,而同期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约为民营企业的55倍。
而且,虽然2005年私营企业纳税额比上年增加50.93%,但就绝对值来看,实在难以说明民营经济发展已经有所突破。其原因有几方面。首先是民营经济规模扩张缓慢,资本积累不足,这在根本上限制了私营企业的盈利基础和应税能力,其主要原因还是支持私营企业资本扩张的“金融造血”功能的缺位。其次是民营经济的盈利能力、业务规模、产品增值能力都有限,虽然企业500强与纳税500强之间并没有简单对应关系,但占500强总数17.4%的私营企业,在纳税500强中却只占1.2%,这说明了或者是私营企业盈利能力差,缩减了所得税税基,或者是业务规模与产品增值能力都不足,从而缩减了流转税税基。其原因既有体制性因素,也有私营企业自身的问题。
另外,如果就影响纳税额的非经济因素来看,两大因素制约了私营企业纳税贡献的提高。一方面,私营企业往往会被迫承担更多的非税负担和寻租成本,这都在某种程度上侵蚀了税基,使国家税收流失到预算外。另一方面,纳税500强中,资源性行业和特殊性行业共纳税5566.7亿元,占88.17%,其中大多是国有经济所掌握的。显而易见,资源开发与包括金融在内的特殊行业,大多都呈现垄断性特征,对民营经济介入有严格限制,这使得私企无法参与竞争,从而创利并增加纳税。
还要注意的是,500强企业中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总额为5656亿元,而纳税500强企业中该类企业则纳税5112.40亿元,这也能粗略反映当前税制结构仍然以流转税为主的特征,这种税制不仅难以使国企的社会贡献与经营业绩挂钩,而且在税负方面对私营企业造成了更大压力,并使垄断企业税负存在向消费者转嫁的可能性。因此在国有和民营经济改革中,我们必须关注相关税制环境优化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