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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 中国的汽车零部件关税符合世贸组织规则

2006-9-15 8:38 北京晨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关于汽零部件关税的二度博弈即将展开。昨日,针对中国汽车零部件关税问题,美国、欧盟和加拿大将向WTO正式投诉的消息由外电传出。一旦投诉书正式递交,中国将首次在WTO与西方国家联合体直面贸易纠纷。

  这是继今年3月初步投诉后,三方政府的正式“上告”。消息称,投诉最快会在本周呈递。

  纠纷的源头是我国自去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关于对构成整车特征的零部件征收整车关税的通知》(简称《零部件》),其中,原定于今年7月1日生效的“进口零部件的价格总和达到该车型整车总价格的60%及以上按整车征税”的规定,是促使美国、欧盟和加拿大联手向WTO投诉的原因。

  尽管我国已将实施日期推后两年,但显然,西方国家坚持要求这一条款“消失”。在他们看来,这一条款相当于明文规定零部件采购要达到40%的本土化,违背了WTO的自由贸易原则。《华尔街日报》指出,这一投诉有可能导致WTO允许向中国征收惩罚性特别关税。

  对此,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主席饶达认为,中国不会取消这一条款,推迟两年实施只是为了给合资企业一个过渡期。而且,WTO也无法就这一规定制裁中国,加拿大本国就有类似的汽车关税规定。

  商务部机电进出口司副司长张骥此前接受采访时也表示,此政策的目的是为了打击逃漏税,征税标准也是按照WTO的分类原则进行的,“我们认为《零部件》政策是符合这个规则的”。

  这一条款给西方零部件出口国带来了“切肤之痛”。目前,进入我国的整车需缴纳25%的关税,而零部件仅为14%,11%的税差代表着11%的利润,对于依靠散件进口组装的合资厂商来说,这是致命的一击。

  目前,在我国年产500万辆的汽车中,有近两成产生于CKD(全散件组装)和SKD(半散件组装)方式,但由于很难在国内找到符合标准的本地供应商,以及担心核心技术泄露带来仿冒问题,欧美企业在本土化进程上普遍步履缓慢。

相关热词: 商务部 零部件 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