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国土资源部相关人士确认,根据国务院关于土地调控相关要求,我国拟在现行基础上将城镇土地使用税提高2倍,并严格控制减免税范围,以提高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在地方财政收入中的比重。
根据国际经验,不动产税收一般占地方财政收入70%以上。而我国目前地方财政收入与不动产直接相关的税收所占比重很低。从征收情况看,2003-2005年,我国城镇土地使用税实际征收额分别为:91.5亿元、106.2亿元、137.3亿元,占同期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不到1%.
“主要问题就是税率过低,平均税负只有1.2元/平方米,并且征缴不到位。对多占少用、浪费土地现象缺乏经济制约。”国土部有关人士称。
国土资源部表示,标准提高后,全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将从2005年的137.3亿元提高到400亿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