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深圳税务登记证换证进展顺利 地税解释有关问题

2006-9-13 8:37 深圳新闻网-深圳商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单位纳税人需在本月内完成换证;地税登记分局和各区局均可办理并采取多项便民措施

  本报讯记者从深圳市地税局获悉,从今年8月1日开始,深圳市地税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对全市所有纳税人税务登记证进行换发,截至8月31日,已核发各类纳税人新税务登记证80,939户,其中换证68,340户,新办12,599户。

  单位纳税人需在本月底前完成换证工作

  据了解,为方便纳税人办理换证业务,市地税局除了登记分局专门从事该项业务外,地税各区局(罗湖、福田区局除外,以下同)都设立了换证窗口,采取了增加受理窗口、开辟大企业“绿色通道”、税务专邮等多项便民措施。地税登记分局还大幅度延长工作时间,每天提供11个小时的换证服务,大大方便了纳税人。纳税人可到市地税局税务登记分局、各稽查局、区局、税所了解换证的相关信息,并领取各种税务登记表格及宣传单张,也可直接登录市地税局的网站www.szds.gov.cn了解换发税务登记证的相关信息及下载表格,纳税人若有疑问,还可拨打免费咨询电话123662.

  由于此次换证的纳税人较多,税务部门再次提醒纳税人按时前来换证。即单位纳税人(含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在8、9两个月进行换证;个体工商户(含个人合伙企业)换证、纳税人换发或办理临时税务登记证在10、11两个月进行;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按规定不用办理税务登记的)办理扣缴税款登记在11月进行。

  如果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换证的,市地税局将依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已办理地税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都应更换新证

  据介绍,所有今年7月31日前已经办理了地税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都应更换新的税务登记证件;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应当办理而未办理地税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应当办理税务登记;不需办理税务登记的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应当申报办理个人所得税扣缴税款登记。

  新税务登记证件分为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临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从事生产、经营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纳税人,以及从事生产、经营虽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纳税人核发税务登记证;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或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以及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

  负有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应当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领取扣缴税款登记证。对已办理地税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不发扣缴税款登记证,由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对临时发生扣缴义务的扣缴义务人,不发扣缴税款登记证。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证的,应当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并填写扣缴义务人登记表。已向税务机关报送过扣缴义务人登记表中有关内容的,可不再填写。

  纳税人应按规定持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换证

  据了解,纳税人应到其所在地的地税主管税务登记机关办理换证,罗湖、福田区范围内所有地税纳税人到税务登记分局办理换证,南山、盐田、宝安、龙岗区和蛇口范围内的地税纳税人到其所在地的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办理换证。

  已经办理了地税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应当向其所在地的主管税务登记机关提出换证申请,并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其中单位纳税人应携带《税务登记表》一式两份;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供有关部门的批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改制改组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制改组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和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分别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相应的位置上);生产经营场所产权证或房地产租赁合同复印件;纳税人跨县(市)设立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纳税人还应填写《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并提供相关的产权证、土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船舶证书》等复印件。个体工商户(含个人合伙企业)应携带《税务登记表》一式两份;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生产经营场所证明或房地产租赁合同复印件;个人合伙企业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纳税人还应填写《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并提供相关的产权证、土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船舶证书》等复印件。

  主管税务登记机关审核上述证表无误的,应当依法换发税务登记证件;审核发现纳税人提供的证件不全或者所填表格有误的,应当责成其补正后予以换发。

  应办理而未办理地税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持规定的证件资料到主管税务登记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手续。扣缴义务人按以上程序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不按规定期限换证

  税务机关将依法处罚

  据悉,纳税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更换税务登记证件或办理设立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应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或实施细则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并发放限期改正通知书;纳税人逾期不改、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税务机关可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收缴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需要填开发票的,可由税务机关代开。

  由于本次换发税务登记证的纳税人较多,时间较紧,税务部门希望纳税人自觉按照换证的时间安排,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登记机关办理换发税务登记证或办理设立税务登记。纳税人须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备齐有关的证件资料,正确填写《税务登记表》。

  据了解,从2007年1月1日起,旧税务登记证件不再有效。

  换发税务登记证有关事项问答

  本次换证和以前相比有何不同?

  本次换证和以前相比变化较大,主要是启用了新版的税务登记证和税务登记表。在证件种类方面,增加了临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扣缴税款登记证,取消了注册税务登记证;在内容方面,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调整;在报送资料方面,特别增加了房产、土地、车船等信息。

  新的《税务登记表》有什么变化?

  2006年7月30日前,市地税局只使用一种《税务登记表》,适用所有纳税人。从2006年8月1日起,该局将使用3种新的《税务登记表》,分别适用单位纳税人(含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个体工商户(含个人合伙企业)、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

  纳税人怎样办理换证手续?

  纳税人办理换证程序如下:

  在规定的期限内,已经办理了地税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应当填写新版的《税务登记表》,并携带有关证件、资料,向其所在地的主管税务登记机关提出换证申请。

  主管税务登记机关审核纳税人提供的证表无误的,应当依法换发税务登记证件;审核发现纳税人提供的证件不全或者所填表格有误的,应当责成其补正后予以换发。

  应办理而未办理地税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持上述规定的证件资料到主管税务登记机关办理设立税务登记手续。

  纳税人有税务登记变更内容的应怎样办理换证?

  对于有税务登记变更内容,而尚未变更的情况,纳税人应填写《变更税务登记表》,按照《税收征管业务规程(2003年版)》的规定先办理变更手续。如属登记窗口能直接办理变更的可与换证同时办理;如涉及需区局(稽查局)签署意见的,纳税人应前往相应的区局(稽查局)补办有关手续,再进行换证。

  为何国、地税共管户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由国税局委托的税务师事务所统一办理地税换证手续?

  为避免国、地税登记内容的不一致给纳税人今后的工作造成不便,经市地税局与市国税局协调,凡属深圳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共同管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办理换发地税税务登记证件的,必须将地税换证业务同时交由深圳市国税局委托的税务师事务所负责办理,市地税局不直接受理其地税的换证申请。

  本次换证纳税人在什么情况下可免于行政处罚?

  纳税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更换税务登记证件或办理设立税务登记的,不管以前有无逾期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登记而产生的行政处罚,一律免于处罚。如超过规定的期限换证的,按有关逾期办理换证或设立税务登记进行处罚。

  哪类纳税人可免缴换证工本费?

  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办理税务登记的,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实行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综〔2006〕7号)的要求,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对我市领取失业救济金的原基建工程兵办理税务登记的,按照《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领取失业救济金的原基建工程兵办理税务登记证免收工本费的通知》(深地税发[2006]253号)的要求,免收工本费;2006年上半年新办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换证的,也免收工本费。

  本次换证市地税局采取了什么便民措施?

  为方便纳税人换证,市地税局采取了多项便民措施,包括:

  积极贯彻落实市政府提出的“大企业直通车”服务意识,对各大集团(连锁)企业、专业市场等实行集中申请,统一受理的模式,为其提供专门窗口。

  经与市邮政局协商,在纳税人自愿选择的原则下,邮政局为广大纳税人提供税务登记证件资料邮政专递服务。

  纳税人可到市地税局各税务分局(含稽查、区局)领取各种税务登记表格及宣传单张,也可直接登录市地税局的网站www.szds.gov.cn下载表格。

  本次换证市地税局还有什么其他要求?

  为圆满完成本次换证,市地税局向全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就此次换证提出以下要求:(一)严格按照市地税局的换证时间安排,到指定的换证窗口办理换证;(二)办理换证请备齐相关的证件资料;(三)由于换证地点停车位紧张,请纳税人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地税部门办理换证手续;(四)换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与税务机关共同协商解决。

相关热词: 深圳 地税 税务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