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税收与生活系列问答 经营轮胎商家如何核定税额

2006-9-14 8:32 沈阳网-沈阳晚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国家税收与百姓生活的关系日益紧密。作为本报服务新闻部的记者,我们经常接到读者打来的电话,咨询生活中和工作中遇到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为此本报服务新闻部与12366税收咨询热线合作,定期挑选出与百姓生活相关的典型税收咨询案例,分期刊出“税收与生活系列问答”,为群众答疑解惑。

  安女士问:我的一位朋友经营一家轮胎行,最近定税。想问一下税额大约是多少?

  12366回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纳税人有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或者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法核定其应纳税额:

  (一)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

  (二)按照营业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三)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四)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采用前款所列一种方法不足以正确核定应纳税额时,可以同时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采取本条规定的方法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经税务机关认定后,调整应纳税额。“

  因此,你朋友的定额是有一定前提条件的,如“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税务机关再根据具体情况,按照上述核定方法进行核定征收,具体请与当地税务部门联系。

相关热词: 轮胎 核定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