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房屋中介推无税二手房 专家提醒交易前需细核实

2006-9-19 13:50 北方网-每日新报 【 】【打印】【我要纠错

  随着地产新政策的出台,是否须交纳二手房营业税已经成为了许多购买二手房客户交易前必须关注的问题。一些房屋中介也顺势推出了部分未涉及营业税的房源,引来许多购房客户的关注。

  根据新出台政策的规定,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即称之为“无税房”。而根据近期调整的普通住房标准,自7月1日起,天津滨海新区的房屋须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标准方为普通住房:(一)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二)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三)住房成交单价低于5000元/平方米(含5000元/平方米)。

  从多家房屋中介连锁店了解到,从实际情况看,这种无税房占所有上市交易房源的20%左右,数量比较有限。

  据业内人士介绍,由于市场供需的不平衡,营业税往往转嫁到房价中,因此实际上由买房人承担交易过程中的营业税,从而无税房较之其他须缴税的房源更具性价比。无税甚至成为一些房源的最大卖点。

  然而,由于这些无税房的房龄一般在5年以上,而且多数超过10年以上的居住年限,房屋状况比较陈旧。因此虽具有无须交纳营业税的优势,但从居住的角度看,这些无税房很难符合愈加挑剔的购房人的胃口。据从事房屋中介工作的王先生介绍说:“无税房自推出后,成交量并不大。”

  一些专家针对房屋中介力推无税房的现象,提醒购房客户在交易前,应该在签订买卖合同之前,到当地房屋产权交易中心仔细查询该房屋是否确为无税房,切勿只听房屋中介一面之词,免得在过户过程中因“伪无税房”而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相关热词: 房屋 中介 无税房 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