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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财税优惠政策 促进服务业发展

2006-9-30 9:23 大众日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在昨天举行的全省促进服务业发展现场会议上,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经贸委、省工商局、省地税局郑重表示,要为山东服务业的发展大开方便之门,同时出台系列优惠政策,全力促进服务业发展。

  省工商局提出,从现在开始,公司制服务业企业注册资本可以分期注入,鼓励服务业以老字号品牌、商标等知识产权作为企业出资;降低服务业集团注册资本门槛,冠省级集团名称的注册资本放宽到3000万元,市级集团名称1000万元即可,进一步降低服务业企业开办和融资成本。

  对于服务业企业所用的水、电、气价格过高问题,省发改委提出,尽快使服务业用水、用电、用气与工业并轨;打破公共事业服务业垄断,吸引金融、现代物流、会展、中介服务和创意产业等国内外知名企业来鲁投资兴业。

  省地税局将全省按期纳税的营业税起点,统一提高到5000元;对符合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条件的小型服务业企业、中介机构,可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办法。同时,从支持现代物流、会展、代理、旅游、金融保险、科技服务、社区服务业等方面,研究制定一系列用足、用活、用好服务业税收政策的措施。

  省财政厅按照全省GDP万分之零点五的比例,设立了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为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调控作用,省财政厅将采取有偿与无偿相互补充、贴息、资助、担保、奖励组合运用的扶持方式,调动全社会支持服务业发展的积极性。

  省经贸委提出,今年新建改造农家店3万处,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标准化农家店覆盖全省所有乡镇和75%的行政村,促进农村消费升级。同时,抓好餐饮服务业,推进商贸服务业全面发展。争取到“十一五”末,全省有10家餐饮企业和10个展会进入全国餐饮和展会百强行列,5家住宿连锁集团进入全国50家跨区域住宿连锁集团行列。

  据悉,省政府已于日前成立省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全省服务业发展,打造起与经济大省相称的服务业产业体系。

  副省长贾万志出席会议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