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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税合并渐近 找寻利益平衡点是关键

2006-9-30 9:3 中国工业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其实对于外企来说,在设计利润布局的时候,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当然是各个国家的税收政策,包括税率、优惠待遇和税收的稳定性等。给我的感觉是,公司总部对两税合并很重视,但是并不会因为两税合并而对集团的规划和方向进行大的调整。”有关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草案日前已提交到全国人大、10月底将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消息传出后,美国联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亚太区财务负责人9月25日对记者说了上述一番话。

  细节争议尚未停止

  对于草案没能在8月份按时上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原因,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说,统一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标准和所得税税率,是两法合并的要义。但是,在趋于一致的大思路大原则下,对于细节上的争议并没有停止,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内外资企业税率统一在什么水平上。此前,关于税率问题,国内有两种意见,一种是24%~27%,另一种是22%~24%.随着讨论的深入,争议区间逐渐缩小到24%~26%.

  二是过渡期的涵盖范围和时长。据悉,为保持税收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照顾来华投资企业的既得利益,新法出台后,应按照“老企业老办法,新企业新办法”给予外资企业一定的过渡期,这个大原则已经取得了共识。

  然而,过渡期究竟是针对新税法生效前建立的老企业,还是针对其后建立的新企业,在这个问题上有不同理解。有关人士认为,新法对其生效后成立的新企业给予一定年限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内外资企业还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不公平。

  三是对小型企业的税收优惠是否应在立法中被考虑到。有关权威人士建议,新税法可以设置一档较低的税率。但也有一种观点则认为只需在统一税率的前提下给小企业一定的照顾。而来自财政部的消息说,国家对小型企业发展给予更为优惠的税收扶持,只是考虑对小型微利企业给予必要的税收优惠。

  区域差异形成税率分歧

  据了解,全国人大已对东南、中南三省六市做过相关调研,下一步将组织调研组到西北地区展开调研。

  全国人大一位相关人士表示,普遍的看法是国际中等水平24%~26%的税率比较合理。但这个税率并没有得到地方的认可。来自上海的观点认为24%~26%比较高,20%~21%比较合理。中西部等欠发达地区,在两税合并上也存有争议,并有抵触情绪。

  据了解,上海的建议是改革初期应设立过渡期,分行业、分区域、分步实施企业所得税法。来自中部地区一些官员就这样认为,现在中部地区正是利用外资的大好时机,税率要是统一了,对中西部的省份来说影响较大。

  但从总体来看,全国人大对推行两税合并改革的思路已定,即综合考虑国家的财政能力、企业的负担能力,等等。

  上述全国人大人士最后表示:“既要体现公平竞争,又有利于提高国内竞争力。关键是要找到利益平衡点,政策出台要慎重,有连续性,不能大起大落。”

  外企已有心理准备

  美国联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亚太区财务负责人对记者说,在漫长的讨论过程中,让我们最感头痛的是,两税合并迟迟无具体方案出台,我们不能确定到底两税会如何合并,以及对我们公司的影响会有多大。比如,如果两税合并后,对现有的外商投资企业的税率和优惠政策加以保留,我们就根本不用去考虑这个问题。又假如,两税合并后,对现有的外商投资企业的税率和优惠政策保留到2010年,2010年后将统一适用新的税率,那么我们就得考虑怎样在2010年之前好好运用税收政策问题。但这一切现在都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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