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山东个税自报人数突破三千 如不如实申报要罚款

2007-1-24 8:29 中新社 【 】【打印】【我要纠错

2006年11月8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办法》,所有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个人,不管是否已经缴纳过个人所得税,或者一年当中就一些收入进行过申报,当年结束的时候,都要到税务部门自行办理申报。 中新社发 michal lee 摄

  自今年1月4日中国大陆正式开始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以来到22日为止,山东省自行申报的个人已有3000多人,自行申报人数和进度均超过当地税务部门的预想。

  记者从山东省地税局了解到,个税自行申报开展以来,尤其是1月15日以后,每天的申报者均新增三、四百人,到目前为止全省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补缴的税款已逾千万元人民币,其中青岛、济南、烟台、淄博等城市相对集中。据介绍,自行申报者大多集中在高收入行业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特别是金融、文艺、地产、教育、体育、中介等行业和外资企业。

  根据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规定,一些在中国工作的外籍人员也需要自行申报个税。据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山东省外籍纳税人预计有4800人需要自行申报,目前已有211人进行了申报,补缴税款24万元人民币,申报进度已经超过国内纳税人。

  山东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原本预计全省大约有2万人需要自行申报个税,现在看来人数可能会比预想翻一番。这位负责人说,“从目前的趋势来看,山东省自行纳税申报人数增长势头越来越好。”他提醒应该自行申报的纳税人,如不如实申报就是违法,除了补缴税款外,还要罚款,甚至移交司法机关。

相关热词: 个税 自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