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税收新政催生异象 二手房越新越便宜

2007-1-8 8:31 新华社 【 】【打印】【我要纠错

  自2006年6月1日我国实行的二手缴税新政策以来,这一政策对楼市的影响力正逐渐显现出来。记者近日从哈尔滨市多家房屋经纪公司了解到,税收新政策使当地房市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二手房越新越便宜。

  按照新实施的二手房缴税政策,取得产权证不足5年的房子转让时,要按成交额缴纳5.5%的营业税,还有相应的契税和个人所得税,这三项税费达到总房款的10%左右。正是这三项税种,对二手房市产生了影响。

  哈尔滨市民孙芸女士告诉记者,她在南岗区红旗大街附近有一套住房,2003年入户,最近她想出售这套房子。按照附近地域同档房屋的价格估算,这套房子至少可以卖到26万元,可房屋中介公司却称最多只能卖到24万元。中介公司工作人员解释:虽然孙女士的房子比较新,但就是因为没过5年,要缴总计10%的税,需要买主额外再多支付2万元,所以这套房子的价格反而要低于比其更旧的房子。

  据锋华房地产经纪公司总经理黄展介绍,新税收政策,使5年内涉税二手房的交易成本大为增加,是造成人们对“新二手房”的关注度降低的主要原因。由于五年外旧房同较新的二手房相比,一般都靠近市中心,地理位置优越,加上在税收政策上又有了明显的倾斜,使得一些打算买二手房的人为了降低购买费用,专挑产权证5年以上的二手房。

  有关专家表示,实行税收新政策以前,哈尔滨市二手房交易多数是5年内进行二次交易的房源,占二手房总量的70%以上。

相关热词: 税收新政 二手房 房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