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9时许,市地税局纳税服务大厅迎来了我市个税申报第一人。据介绍,申报者是自由职业者,温州人,年收入逾12万。按个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凡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无论是否已足额缴纳个税,均需在今年元旦到3月31日期间,主动向税务机关办理个税申报。
据介绍,这位办理个税申报者,是看到媒体报道后过来的。在地税服务窗口填写了基础信息登记表及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仅10余分钟,报表输入审核完毕,他就完成了纳税申报。市地税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说,目前我市个税申报咨询者甚多,实际申报者还较少,主要是这项工作刚刚开始,市民需要时间准备申报,有的市民对申报还不是很清楚。
据了解,目前我市个税缴纳者为508826人,2006年全市个税入库数为1.67亿元,其中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占比不小。金融、保险、电力、电信、烟草、证券、民航、房地产等行业员工,以及经营规模较大的个体户、工商户、个人投资者等高收入群体是“个税自行申报”的重点对象。
新办法规定纳税义务人除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以下情形之一也在个税申报之列: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个人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按照个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政策的规定分项计算。申报的“年所得”包含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11个应税所得项目,即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同时,在计算年所得时,可以剔除三类免税所得,即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项至第九项规定的免税所得;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可以免税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