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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收入群体个税申报不积极 不到八千人申报

2007-1-23 15:25 中新社 【 】【打印】【我要纠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办法》,所有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个人,不管是否已经缴纳过个人所得税,或者一年当中就一些收入进行过申报,当年结束的时候,都要到税务部门自行办理申报。 中新社发 michal lee 摄

  始自今年1月1日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并未得到北京高收入者的广泛响应。截至目前,北京市逾25万名年收入12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上的人士中,不到8000人向地税部门主动申报了个税。

  北京市地税局局长王纪平23日通过城市管理广播与市民对话时透露了上述信息。他认为,造成个税申报不积极有几方面原因,其一是纳税人对这种申报收入的制度还有一些顾虑和不了解。

  王纪平建议一方面向人们充分普及个税申报知识,一方面引导重点行业和重点人群能够率先垂范,譬如合资或独资企业员工、经理人、承包人、业主、大学老师等能在新制度中起到带头作用。

  记者另从万商云集的北京市海淀区获悉,目前向海淀区地税局自行申报个税的人数为300余人。海淀区地税局表示,部分纳税人或对个人信息保密性有所顾忌,这方面可不必担忧。目前地税部门有专人保管申报资料,这些保管人都经过保密培训和责任部署。地税部门还建立了查阅规定,非经主管者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借阅纳税人资料。

  据了解,自行纳税申报是在中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个人所得税法后赋予高收入者的一种义务。根据相关规定,年所得达12万元的纳税人,无论是否足额缴纳及照常申报个人所得税,均应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北京个税自行纳税申报截至日为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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