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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研讨开征保有税 具体细节尚待解决

2007-1-18 11:50 中国房地产报 【 】【打印】【我要纠错

  除了地产交易环节的增值税等税种,相关部门正在酝酿对房地产保有环节进行征税。12月16日,在“中国创新90平方米中小套型住宅设计竞赛颁奖典礼”上,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透露了这一消息。

  刘志峰表示,目前我国的住房是一次性交易,保有环节的税费很低或者基本没有。目前建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正在研究增加“保有环节”住房税费,对于户型面积偏大的房子收取一定费用。

  目前关于征收方式和面积界定等细节尚未明确,一则未证实的消息称,明年4月保有税将出台,征收范围可能为120平方米以上的房产。

  对于开征住房保有税,大部分业内人士表示赞同。

  首都经贸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张跃庆认为,不管是从房地产产权制度建设,还是从宏观调控的角度,都应该尽快完善房地产收益分配和税收制度,征收保有税就是其中重要一环。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系副主任刘桓表示,目前制定保有税的基本想法就是对于自住用房不征或少征,但是对于拥有多套房屋的个人要增加其拥有成本。

  他说,现在如果房子不进入流通环节就没有税收,但因为土地是稀缺的,所以保有土地的使用权应该交税。

  同时,刘恒也认为,征收保有税仍然存在很多困难。

  “房地产保有税是物业税的一种,但现在保有税这个名称还没有经过权威部门认定。但物业税从提出至今,一直未能真正出台。同时,《物权法》作为法律依托,也尚未完善。”刘恒说。

  对于征收标准,业界意见不一。张跃庆说:“我认为对于90平方米以下的房子和自用住房不应该征税,而户型越大,征收的税款就应越多,即征收累增税。比如140~200平方米实行一个征税标准,200~300平方米又有更高的征税标准。”

  刘恒则认为,保有税应该按套征收,对于自住以外的房子进行征税,但对于单套面积很大的房子也要设定征收标准。

  刘恒介绍,现在有一种观点认为保有税应以0.8%~3%的标准征收。具体采用其间的哪个数字,则要参考闲置房屋的数量,以及各地的情况来征收,“可能有的地方房子供应紧张就相对多收一些”。

  同时,刘恒也表示了自己的想法:“我认为应该以1%~1.5%左右的标准征收。如果一辆汽的价格是30万元,使用10年,每年的保养费用为3万元,那么所有的保养费用加起来其实就是车的价格。所以房屋的税费标准也应该如此。一套100万元的房子,使用年限70年,那么所有的税收一共就应该是100万,也就是说需要征收1.5%的保有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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