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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出口关税影响山西焦炭出口遭遇“寒流”

2007-1-11 13:40 山西商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受国家对焦炭产品加征5%出口关税的影响,我省各焦炭出口大户,从去年10月底至今仍没有跟外商新签订一笔焦炭出口合同,多家焦炭企业出现库存增加、被迫限产的局面。昨日,记者从省焦炭协会了解到,省经委和省焦炭集团开始在铁路运输环节调控焦炭市场秩序,确保合法 焦炭企业顺利内销。

  国家去年11月1日起对焦炭产品出口加征5%的出口关税。据了解,目前每吨焦炭成本约为90美元,到港口的运费折合约需30美元;如果代理出口还需支付6~8美元的代理费,再加上港口的装船等费用,焦炭出口成本已达到140美元左右,而焦炭出口成本为140美元至150美元,征收5%的出口关税将使每吨焦炭增加近7美元成本。

  在出口受限后,山西美锦集团、三佳煤化等焦炭企业通过减少装炉量、延长结焦时间等方式,将产量减少到实际产能的80%甚至是60%以下,同时将出口为主转为内销为主。但目前省外一些大型钢铁企业自建焦炉成为一种趋势,国内市场对焦炭的需求在不断萎缩,我省多家焦炭企业被迫限产。

  据悉,我省合法焦炭生产企业现在共有156家,合法产能为8000多万吨,加上在建和新建成的项目,产能已超过1.5亿吨。为使焦炭企业尽快走出困境,省经委已出台焦炭铁路运输管理受限通知,其中规定将有限的铁路运力重点用于保证全省合法焦炭生产企业焦化调产项目的焦炭外运,对焦化企业违法生生产的焦炭发出禁止令,以此来促进合法焦炭企业走出困境顺利内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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