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元旦放假,从1月1日起开始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顺延到了4日。根据省地税局的规定,今年我省采取邮寄申报和到纳税服务厅自行申报两种方式,不接受网上申报。今天记者从济南市税务部门了解到,第一天多是单位来领取申报表和个人进行咨询,没有人办理申报。
今天早上,到纳税服务中心进行个税申报咨询的杨先生告诉记者,他是从报纸上得知今年要进行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的,他在历下区开了一家广告公司,2006年公司的收入是超过了12万元,可是拿不准自己的收入是否符合自行申报的标准,就来咨询一下。
济南市地税局开发区分局纳税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天来咨询个税申报的个人只有4个,没有办理申报的。有5个单位来领走了170多份纳税申报表,这些单位领取表格后,将为符合标准的员工进行集中申报。天桥区纳税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说,今天共发放了200多份纳税申报表,都是辖区的单位来领取的。据介绍,针对本次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天桥区确定了重点单位100多户,对其中的一些单位,税务部门还会上门服务。
来自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数据显示,今天咨询的人明显多了起来。工作人员说,从媒体公布个税自行申报办法之后,中心共接到110多个咨询电话。
济南市地税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现在距最后期限3月31日还有一段时间,加上现在人们收入的多元化,要弄清楚一年的收入并不是简单的事情,所以在最初一段时间将是以咨询为主,预计在最后期限前,将会有一个申报高潮。
省地税局提醒,针对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省局和各地方分局网站都设立了专题,纳税人可以上网仔细阅读了解,并下载相关表格;也可以直接到当地纳税服务中心进行咨询,免费索取申报表;还可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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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从2007年开始,下列五种情形都需要办理纳税申报:(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二)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四)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无论取得的各项所得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都需要在2007年3月31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