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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税收减免等9项措施帮助困难群众就业

2007-1-18 9:22 经济日报 【 】【打印】【我要纠错

  为扶持“零就业”、“双失双下”家庭就业,江苏省出台9大政策措施,内容涉及税收减免、收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岗位补贴和见习补贴等方面。据统计,江苏省目前登记的困难下岗失业人员有10万户、16.29万人。帮助他们走出困境,实现再就业,已成为江苏省再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

  据悉,用人单位新招一名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每人每年4800元的税收优惠;提供五大社会保险补贴,可以扩大担保贷款规模。“零就业家庭”从事个体经营,不仅享受3年减免税和免行政性收费,还可以获得社保补贴。江苏省还明确,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应优先安排就业困难对象。

  目前江苏各地普遍建立了再就业援助制度,对“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群体建档造册,动态管理,做到职业技能、就业愿望、家庭生活情况“三清”,把每个困难对象再就业落实到人。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不挑不拣的就业困难人员,劳动保障部门通过结对帮扶、社保补贴、购买培训成果等多种形式的贴近服务,帮助他们多渠道、多形式实现就业,做到“不挑不拣,一周上岗”,重点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上岗。

  2006年以来,江苏省已经帮扶11.76万困难群众实现再就业,基本做到双失家庭和零就业家庭至少实现一人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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