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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足税收优惠 外企提前在华投资

2007-1-17 8:56 国际金融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备受关注的“两税合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国外企业所得税法》)箭在弦上。德勤昨日发布的一份调查显示,考虑到已经在华设立企业对新法的适应问题,国内大部分税务人员建议两税并轨应有4至5年的过渡期。

  德勤亚太区企业并购税务主管合伙人蔡树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尚未有迹象显示税改会削弱外商对不断增长的中国市场的投资意愿,因为吸引外资不只有税制因素。

  德勤上海税务及商务咨询部主管合伙人蒋颖称,尽管有37%的调查者认为企业所得税是税务风险管理的最大挑战,但大多数内外资企业对即将推行的企业税制改革的反映比较平静并表示理解。两税合并被认同为有助于创建公平竞争平台及简化税制的举措。

  据悉,政府推行两税合并意在将税收的“区域优惠”转向“产业优惠”,由此根据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引导产业投资。但由于考虑到已经在华设立企业对新政策的适应问题,两税合并新法将设立一个过渡期。大部分税务人员认为两税并轨的过渡期为4到5年是比较合理的。

  值得注意的是,听到两税合并风声的外资企业,正抓紧最后的时间用足现有税收优惠政策。据记者多方了解,很多两税合并后享受不了特惠的企业纷纷调整了投资计划,将2008年以后的在华投资项目提前到今年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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