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甘肃省国税局坚持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认真落实个人经营者起征点调整、消费税调整等各项税收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累计为纳税人减免退税18.8亿元。
据了解,经甘肃省政府批准,从2006年4月1日起,省国税局对全省个人经营者增值税起征点进行了调整。起征点调高后,全省14.8万多户个人经营者中,超过11万户的经营者因未达到起征点而被免征税款,占个人经营者总户数的74.5%.仅此一项,全省全年累计免征增值税9661万元。
同时,去年以来,国税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对税收政策的宣传、落实、监控、服务力度,保证了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全年办理增值税政策性减免税6.8亿元,为1850位纳税人减免所得税1.2亿元,审批各类涉外企业减免税1.38亿元,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8.4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