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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税开征理应公开透明 不可突施冷枪

2007-10-15 8:49 正保会计网校 【 】【打印】【我要纠错

  全国乘用市场联席会负责人饶达“十一”前夕表示,在明年3月份政府换届之前燃油税肯定要出台。继1998年国务院第一次将燃油税列入费改税项目以来,人们已经无数次听到类似消息。而各级政府官员都认为,明年3月份并不是一个标准的税务执行期,由于今年的养路费已经征收,最有可能的燃油税执行期应该是明年1月1日。但也不排除突然加征的可能。(10月13日《中国经营报》)

  按照《公路法》,燃油税早就应该开征。因而,广大有车一族更加关心的是燃油税何时开征以及征收的具体标准。我希望,这次开征燃油税,千万不要像5月30日开征印花税一般,搞突然袭击,让利益相关者措手不及。

  燃油税的开征涉及广大有车族和即将成为有车族的公民的权益。对于广大有车族而言,燃油税的开征涉及养路费交纳多少的问题,如果燃油税明年3月开征,那么他们的养路费就应只交到明年3月而不应交全年;有关方面也应事先做好准备,明确养路费该收到何时为止,以避免多收了还得退的麻烦。而对于即将成为有车族的公民来说,知道了燃油税何时开征,他们就会选择适当的时机购车,以省却一笔养路费;再者,燃油税的开征标准将影响到他们的购车标准,燃油税率高的话,那么他们可能选择节油型汽车,反之,他们会将节油放在次要位置。

  燃油税的开征对于汽车行业也将具有重大影响。虽然燃油税应当开征是毫无疑问的事情,受此影响,汽车产品将向节能型发展,这一趋势不可避免;但燃油税具体何时开征和开征的具体标准却对于短期的车市将产生重大影响。因为,燃油税如果立即开征且标准过高,将迫使汽车企业尽快转向节油型汽车的开发,而且必须采取措施尽快将已经生产的销售出去;如果标准不高,汽车企业的政策调整幅度就不会过大,相应的销售策略也不会有过大的变动。

  因此,燃油税“不排除突然加征的可能”对于许多人来说无疑是一个噩梦。今年5月30日,印花税突然开征,股市应声而跌。对于印花税是否应当开征,此处按下不表。但我们至少可以说,印花税的开征,没有事先公开,没有经过充分酝酿和公开听证等正当程序,而是突然施行,此举引发了公众对于建设透明政府的猜疑,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教训尚且历历在目。所以,燃油税的开征如果不事先公开、不进行充分讨论,也将影响政府的公信力。

  燃油税既然涉及千家万户,既然事关政府的公信力,那么它的开征理应公开透明、程序公正。所以,我希望,首先,就燃油税的开征时间和具体征收标准,现在就应当举行相关利益者参加的立法听证,并让公众参与讨论,以确定各方都比较能接受的开征时间和征收标准,而不是像现在一样,由政府部门关门讨论,时不时某个政府官员透露出一些信息,弄得神神秘秘,搞得公众满头雾水。其次,征收标准确定后,正式征收日期应提前三个月到半年公布,以便让公众有一个适应过程,安排如何交纳养路费和如何选择购车,也方便汽车企业进行政策调整。如此才能照顾各方的利益,增强政府公信力,也可使得日后的燃油税的征收更加顺利。

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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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燃油税,一个讨论了十一年的话题。目前这一税种仍迟迟难以开征。

  从2001年至今,国家税务总局两任局长金人庆、谢旭人均多次对外发布过燃油税将“择机开征”的权威消息,然而燃油税却一直难产。有媒体称,加上今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报告,权威人士和权威机构至少已经是第五次表示将“择机”出台。为什么燃油税“千呼万唤难出来”?目前公开的解释是“油价太高”。而真正的原因却不仅仅是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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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点小贴士:

  什么是养路费?

  养路费,专指中国现在实行的,对在普通公路上行驶的车辆征收的专用于普通公路修建养护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其用途与现在实行的“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通行费相似。养路费的征收似乎与共和国同龄。

  目前,养路费依据《公路法》,国务院《公路路政管理规定》和交通部有关规定征收,具体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制定,且各不尽相同。根据《公路法》,国家将用“燃油附加税”替代养路费,该法的规定已经出台数年,但其规定具体实施由国务院规定,至2006年止,尚未实施。养路费实行按车辆吨位计费的办法,以月为基本缴费期间。特殊情形从该基本原则上演变。

  什么是燃油税?

  燃油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行使的汽车购用的汽油、柴油所征收的税。它是费改税的产物,是取代养路费而开征的,其实质是汽车燃油税。开征此税不是我国的首创,当今世界许多国家都开征了燃油税。

  有关部门按照海南征收燃油附加费的思路, 制订了燃油税初步方案。然而正要实施时,国际油价开始大幅上涨。于是,2000年左右,“费改税”的重点转向对经济影响较小的农村税费改革。

  编辑留言:

  燃油税迟迟没有出台,那么相关的养路费,过桥费,通行费等相关费用并没有在油价中体现,也就是说本属于油价一部分的费用是广大民众以油价之外的费用形式承担的,我们的用油成本还包括这部分外部成本。其次,我国的消费税的调整并没有体现对消费行为的理性引导,对于汽油和柴油等成品油的调节力度是很低的,低于国际水平,而且调整速度慢,不能适应国际能源市场的变化,在体现能源稀缺程度上力度不够,那么这部分成本也是低于我国油价中实际应该承担的成本。再次是资源税,目前我国能源税还远不健全,对于能源和环境的保护作用严重不完整,现行的资源税也只停留在定额征收的层次,而且额度很低,既不能随着石油价格的变化而变化,也不能体现石油的环境和能源的外部性成本,实际上这些外部性成本是以我们平时的环境保护费用的形式来体现的,还有就是环境对全民造成的效用损失,所以这部分成本同样是以全民以外部性费用的形式承担着。

  通过以上对相关税费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国内石油价格并没有包含应该包含的上述税费成本,事实上这些成本都以外部费用的形式由全民所承担,因此大家对于国内油价的感觉其实少了很大的一部分成本,而中石化所谓的负责人其实正是抓住了这样一点,忽悠广大的人民群众。既然油价中不包含这一系列的成本,那么油价与国际接轨的问题纯粹是无稽之谈,上述那位专家所谓和国际油价应该持平的言论实在是在混淆视听,一点公共心态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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