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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创新国税税收执法考核体系 取得良好效果

2007-10-5 8:39 人民日报 【 】【打印】【我要纠错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以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V2.0试点为契机,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构建了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的税收执法考核评价体系,促进了全省国税系统执法水平的显著提高。截至今年7月底,执法正确率从2006年8月试点之初的93.3%上升到99.99%;执法过错行为由17509户(次)下降到32户(次)。今年1至7月,全省12个考核单位有35(局)次实现了执法零过错,其中咸阳、安康、杨凌示范区和省直属分局等4个单位实现了连续3个月执法零过错。

  过去,陕西省为提高税收执法水平,做了不少工作,下了不少气力,但是执法过错现象仍然是年年抓、年年有。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把税收执法所关联的岗位、流程和职责进行了具体细化,明晰了不同执法岗位的具体岗责,以及不同执法程序运行衔接的具体操作办法和时间划分,不但使不同岗位执法工作的标准、时限更加明确,流程更加规范,而且在集中模式管理下,全系统安装一台服务器,就可监控到全省所有基层税务机关的执法行为,使执法考核的效率和准确率得以大大提高。

  由于职责明确,流程细化,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进一步提高了征管质量与效率,促进了税收收入的大幅增长。2006年,全省国税系统实现税收收入436.6亿元,比上年增长34.7%,增收112.5亿元,总收入和增收额双双实现历史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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