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打国家税务总局放出风声,媒体上围绕物业税的议论就没歇过,讨论的主要问题是,这个税种出台后市场会如何、房价会怎样,看那架势好象一场暴雨即将横扫楼市。但我觉得许多人忽视了物业税一团乱麻式的复杂性。这团乱麻不理清,很可能使物业税出现干打雷,不下雨的局面。
物业税,又叫财产税或地产税,是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所有者或承租人按年度缴付的一种税款,税值随不动产升值而提高。根据媒体报道,我国物业税的思路,可能是将现行的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以及土地出让金等收费合并,转化为房产保有阶段统一收取的物业税,即把买房子前已经交的税,放到买房子后按年缴交收取。
理论上,物业税不但可以消减地方政府以地生财的冲动,改变地方财政"寅吃卯粮"的状况,并让政府持续分享不动产增值收益,还能均衡各方税负,挤出不动产投资。因而,物业税也被一些人认为是从根本上平抑房价的有力举措。
不过,停留在理论上好说,可联系到实际却矛盾重重。
物业税包不包括土地出让金?鉴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土资源部官员一再澄清"开征物业税不会取消土地出让金".看来不包括的可能性更大。如果不取消土地出让金,物业税搞不搞其实意义不大。如果取消,房产开发的资金门槛将一落千丈,市场乱象可能卷土重来,屯地、捂盘也将愈演愈烈。
物业税是对所有房屋征收,还是只对非自住的房屋征收?回答这个问题,要以上一个问题为前提,如果物业税中不包括土地出让金,对自住房屋收不收关系不大。如果包括,那么自住房肯定无法幸免,因为涉及税额实在太大,大得让政府无法割舍。
当然,也可以折中一下,对自住房屋按比较低的税率征收,但新的问题紧接着又来了:对投资性房产,可以在交易环节设卡,迫使其所有者乖乖纳税。但自住房屋的所有者如果不缴税,拿什么制约?把业主赶出去是不可能的,其他强制手段虽然也可以搞,可就怕法不责众。现在连收个物业费都很困难,别说物业税了。
对第二套住房征收物业税也不简单,你怎么弄清家庭拥有的住房数量?现在,有大量住房的档案还没有输入管理部门的电脑,业主的家庭成员情况也没有掌握,金融系统的资料又不全,几乎没办法操作。即便九牛二虎之后全弄清楚了,也难界定,比如,有的人买了第二套房,是给老人或孩子住的,这算不算自住?有的家庭夫妻分居,各住一套房,算不算自住?
还有个事情更复杂,即使物业税开征前已有物业是否还须缴税?有种意见认为,因为物业税是会根据物业的增值情况收取的,旧有物业升值了必然要征收物业税。那么,如果旧有物业是物业税出台前刚买的,还没有升值,怎么办?如果物业税出台前两三年房价一直稳定,甚至还降了点,这期间购买的房子又怎么办?我认为,即便旧有物业升值了,要缴物业税,税率或税基和新购物业也应区别对待,否则会出现重复纳税。
退一步说,来个一刀切,物业税开征前后购置的房产都征税,当然也行,但后果难以预料。由于物业税开征后,开发环节成本减少,如果因此导致新开发的房子售价在一个阶段明显下降,物业税开征前已有住房的业主肯定不干:他们高价买了房,现在不仅要重复缴税,还要看着资产缩水,几头吃亏,太不公平。这个问题处理不好,恐怕难以服众。
倘若旧有物业不缴税呢?那就便宜了既得利益者,调控的作用也大打折扣。而且,两类房源并存,市场价格体系也会比较混乱。
物业税随着房屋升值而提高也会有负面影响。现在,如果在一个住宅区周边搞个公园,建个商业广场什么的,大家都很开心,因为自己的房子可以升值了。但开征物业税以后,那些自住者或许将反对政府改善周边配套,以免多缴物业税。这种反对甚至可能成为继拆迁之后阻碍城市建设的又一种力量。
当前,许多人呼吁出台物业税,是希望这个税能平抑或压低房价。他们的算盘可能是这样打的:物业税开征后剥离了房产开发环节的各种税费,开发成本降低了,同时又增加了房屋保有阶段的成本,挤出了投资需求,房价自然会降。
这个说法既对又不对。对,是因为这些举措加上税收政策刚出台时造成的心理预期,肯定会对房价形成冲击。不对,是因为市场在波动后,很快将达成新的平衡。从长期看,房价是供需关系决定的,和成本没有太大关系,而且即使把投资需求全部挤出,今后强劲的自住需求也有可能让房价快速上涨。另外,还有个关键因素很不确定,就是土地出让金是不是并入物业税。
最坏的结果是,开征了物业税,房价还是很高,购房者除了付按揭,还有缴物业税,而且一年比一年缴得多。真要面临这种局面的话,物业税政策的推行者将很难向老百姓交代。焦点宁波房地产网
我以为,现阶段社会经济正出于急速变革期和发展期,管理水平不高,法制不够健全,城乡形态也尚未定型,各种矛盾错综复杂,出台物业税的条件并不成熟。事实上,由于物业税涉及各方利益的再分配,推行也并不容易,如果霸王硬上弓,有可能未收功效反添乱。
宁波地产精英总博客圈
[编者按]:前涉及到“保有税”征收方式以及面积界定等问题,已经被建设部、财政部及税务总局提上了议事日程,可能在明年4月以后出台。征收范围可能为120平方米以上房产。征税目的是为了“鼓励、引导自住型需求,限制投资性需求,抑制投机性需求,加大中小户型房屋的供应量。
知识点小贴士:
什么是物业税? 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缴付一定税款,税额随房产的升值而提高。
从理论上说,物业税是一种财产税,是针对国民的财产所征收的一种税收。因此,首先政府必须尊重国民的财产,并为之提供保护;然后,作为一种对应,国民必须缴纳一定的税收,以保证政府相应的支出。
报载:“物业税开征”将率先在北京试点,上海、南京、广东的试点将在今年底或明年初紧随其后。目前还没有具体的征收办法。
编辑留言:
我国目前房地产市场存在严重的局部供需矛盾,占市场主题的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等需求得不到满足,房地产商普遍在追求利润的驱使下,盲目建设高档商品房和商用房产,豪华住宅,牟利的同时无形中造成房价疯狂上涨,也为投资投机者提供了空间,更使房价增加了不稳定因素。目前解决房价过高的治本之策是加强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供应,优先保证土地的供应,同时加以配套的打击投资投机行为。
可见调控房价需要从需求和攻击双方面下手,目前重要的是提高供给。目前提高供给的手段还局限于行政干预和调控,长远来看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也存在效率损失,因此从长久之计考虑,健全经济调控手段是根本的措施,其中保有环节物业税的完善是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