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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檀:调控兼顾市场与行政 最好出台物业税

2007-10-23 14:51 正保会计网校 【 】【打印】【我要纠错

  房地产市场之所以沸沸扬扬、消息不断,是因为房地产调控政策中行政与市场难以取得平衡。房地产价格会下行吗?估计要7、8个月之后才能见分晓,而笔者认为不会。

  传言如飞蚊,盘旋不去,一则说明信息不够畅通,二则说明市场敏感度增加了有关部门的举棋不定,使市场传言的生存空间扩大。过去的一周简直可以称得上是澄清周,继证监会对A股与H股互换作出澄清之后,围绕房地产有三个部门作出了澄清。

  首先是争议已久的二套房认定标准,在市场传言沸沸扬扬之际,10月19日,在美国参加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会议的央行副行长吴晓灵表示,央行还没有得到第二套房贷政策出细则的消息;其次是国税总局新闻负责人马方明表示,物业税征收尚无时间表,相关媒体报道不属实;最后是证监会新闻处证实,监管部门从未暂停房地产企业在内地A股市场的IPO申请受理和审批工作,称“此前相关媒体的报道严重失实,是极其不负责任的”。

  得到这些郑重的澄清,我们并不能据此对房地产未来的走势作出明确的判断,鉴于细则未定,房地产交易不可能关门大吉,在这段时间里必定产生各自解读的情况。目前的传言、澄清可以作用于交易者的心态,使短期资金流动出现逆转,这种情况以前也曾经发生过,但均未能左右市场大局。

  媒体的报道未必尽是空穴来风,比如房贷新政出台月余,一些银行纷纷出面表态,态度不一。一个很明显的事实是,如果要将房贷新政落到实处,对于各个银行的认定标准实行一刀切的管理必不可少,否则这个政策就有变成一场游戏的可能。但对一些小型商业银行而言,房贷是主要业务之一甚至占一半以上,如果一刀切没有缓冲余地,这些银行风险将暴露无遗,又无法立刻上市融资,央行将直面这些银行的生存问题。如果实行一刀切,有两个办法可以补救,一是由财政进行补贴,这条路差不多已经被封堵,另一条路就是扩大消费贷款,所谓的动量贷款等不过是允许信誉尚佳者融资入股市的另类渠道。离开楼市进入股市,这才是前门拒虎,后门迎狼。从央行的角度出发,如何为众多商业银行找到生存之道也是一项重要的任务,而避免一刀切又要完成宏观调控指令,那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要避免陷入调控市场与行政不能兼顾的泥潭,政府为什么不能出台更明确、更市场化的调控手段呢?在流动性过剩时要封堵资产价格预期,最好的办法是出台物业税减少投资收益,或者提供多渠道的高收益投资渠道,舍弃这些根本而去卡住融资渠道,其直接后果是房地产商与购买者重新洗牌。

  两个市场的办法,一是经过人大审核征收物业税、取消与之抵触的税费,再将相关税费投入廉租房建设。物业税是个系统工程,考验的是政府的公共财政、信息以及税收成本的掌控能力,以及对于公民财产收入的尊重与对社会二次分配公平的尊重度。政府放开市场30%这一块,切实提供70%的保障性住房,同时征收物业税、发展“住房银行”,源源不断地弥补保障性住房资金的不足;二是大力发展民间投资市场,沟通海内外资金,扩大私募证券与股权基金等投资渠道,不要再让外资占据中国基金业半壁江山。

  而如果动用行政手段卡住房地产融资渠道,地产业IPO虽然可以被卡,但在一个仍存在预期的市场中,资金不存在流失,只存在递补。不要忘了国际资金的威力,地产企业会将香港股市作为融资主渠道,也许任志强会后悔没有学潘石屹那么灵活,外资银行与城商行会递补房贷缺额。除非政府挡住境外上市、房地产基金等等融资渠道,实行资金封闭,否则很难奏效。

  如果楼市出现拐点(笔者并不认可这一结论,目前价未跌量先减,交易需求被暂时抑制,提高二次置业的融资成本相当于让银行得到了部分地产收益),在中国目前投资渠道匮乏的情况下,众多的资金会把股市抬到不可思议的高位,就象“5.30”之后资金抢占楼市一样。

每日经济新闻

  相关专题拟征大户型保有税高房价难逃一劫

  [编者按]:前涉及到“保有税”征收方式以及面积界定等问题,已经被建设部、财政部及税务总局提上了议事日程,可能在明年4月以后出台。征收范围可能为120平方米以上房产。征税目的是为了“鼓励、引导自住型需求,限制投资性需求,抑制投机性需求,加大中小户型房屋的供应量。

  知识点小贴士:

  什么是物业税?  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缴付一定税款,税额随房产的升值而提高。

  从理论上说,物业税是一种财产税,是针对国民的财产所征收的一种税收。因此,首先政府必须尊重国民的财产,并为之提供保护;然后,作为一种对应,国民必须缴纳一定的税收,以保证政府相应的支出。

  报载:“物业税开征”将率先在北京试点,上海、南京、广东的试点将在今年底或明年初紧随其后。目前还没有具体的征收办法。

  编辑留言:

  我国目前房地产市场存在严重的局部供需矛盾,占市场主题的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等需求得不到满足,房地产商普遍在追求利润的驱使下,盲目建设高档商品房和商用房产,豪华住宅,牟利的同时无形中造成房价疯狂上涨,也为投资投机者提供了空间,更使房价增加了不稳定因素。目前解决房价过高的治本之策是加强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供应,优先保证土地的供应,同时加以配套的打击投资投机行为。

  可见调控房价需要从需求和攻击双方面下手,目前重要的是提高供给。目前提高供给的手段还局限于行政干预和调控,长远来看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也存在效率损失,因此从长久之计考虑,健全经济调控手段是根本的措施,其中保有环节物业税的完善是重中之重。

相关热词: 物业税 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