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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将出台可再生能源税收优惠政策

2007-10-20 10:42 上海证券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心任副主任东明上周六表示,我国将出台可再生能源税收优惠政策。

  刚刚通过的《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把“加大财政投入,实施税收优惠政策”作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一项原则确定下来。

  可再生能源主要是指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水能等非石化能源。《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未来15年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目标是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争取达到16%,目前这一比例尚不足1%.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税收室副主任张学诞认为,由于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需经过研究开发、推广应用等不同的阶段,可考虑在不同的发展阶段采取不同的扶持政策。从税收方面来说,应该调整和完善可再生能源增值税政策;调整和完善可再生能源企业所得税政策;调整和完善可再生能源设备进口关税政策;加大可再生能源研究开发的政策支持力度;完善国家财政对可再生能源的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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