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海南省地方税务局承办的第八届九省(区)地方税收研讨会于21日在海口金宝莱商务酒店召开。针对房地产业涉税违法突出问题,与会代表纷纷开出“处方”。
与会代表认为,随着分税制改革,目前中央几大主体税种已到位,体系基本完善,但地方税制却远未到位。对此要在调整税种、优化税制结构,完善现行主要税,适时增加新的地方税种等方面进行地方税制改革。
对房地产业存在的主要涉税违法问题,与会代表认为,在营业税方面,利用“空置房”、“安居工程”、“地域税负差异”等各种税收优惠政策,采取合作建房、集资建房、以房易物(土地、商品、货物、其他财产)、以房抵债、关联交易、挂靠经营、改变用途、虚假立项等方式,通过隐匿收入、长期挂帐、冲减费用等帐务处理方法,不如实核算营业收入申报缴纳应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