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单列股票转让所得,使人很容易联想到曾令股市谈之色变的“资本利得税”。A股市场的一路下跌之势尚未改变,资本利得申报修订表作为又一个利空消息,再度让投资者不能不感到郁闷。而相关部门的一再辟谣,并未能减轻一些投资者对股票转让所得纳税的担心。
屡受惊吓的市场要再次大起可能较难,而要大落却真的很容易。有关方面在市场疲弱不堪之时再次提起敏感话题,要求申报盈利,不免让市场又一次风声鹤唳,让股民重又忧心忡忡。
人们不能不想到由于资本利得税的边际税率下降会引起资本市场的指数上涨,在资本市场相对过热、宏观经济指标持续走高、投资需求过大、调整利率收效甚微之际,政府开征资本利得税作为政策选择可能性不可谓不大。
因为,既然暂不纳税,又何需申报?掌握股民盈利情况资料不是为征收资本利得税作准备又是为了什么?
炒股盈利申报目前倘若很难开展起来,那它所能够起的作用,是不是故意要在市场上产生不必要的心理混乱,使股民受到惊吓,从而推动行情一步步下滑?
而在目前无法准确核定炒股和买房收入的前提下,就出台相关政策,是否又会让该项政策成为一纸空文?
北京市已经对逾期没有申报个税的高收入人群开出了首批罚单,这让投资者担心,从明年开始,如果炒股和卖房收入超过12万元的人不申报的话,是否也会面临类似的处罚?
在发布一些重大消息、出台一些重大政策的时候,如果不能多深思熟虑一些,不能少出那种拍脑袋政策,不能同时心中多考虑一些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能先评估再完善、之后再公布推出,而是想到哪里就说到哪里做到哪里,又怎能不引起民众不安?
一项政策的出台,如果不能体现政府行政制度的合理性,怎能不让人心存疑虑?申报的意义究竟何在?根据什么标准制定的?有没有强制性?有没有完善的制度约束?新修订的个人自行纳税申报表对人们的心理影响实在是严重的。
早在14年前就已确立的要求个人股票转让所得应予纳税的相关法律,至今一直未实行。从法律法规的要求看,免税政策究竟“暂”多久,市场尚难有量化的预测和判断。《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的法律效力显然不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由于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部门规章就不会把这个“暂”字去掉。不仅如此,就纳税申报口径而言,还必须包括“股票转让所得”,以体现法治意识。而“暂”字的存在,终归像达摩克利斯之剑,令投资者不得不有所顾虑。
经验证明,能使中国的股市趋势发生根本性逆转的只有一个因素:开征资本利得税。去年底,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年收入12万元以上者自行申报个税,被普遍认为是资本利得税开征的信号,此后市场数次大幅涨跌均与此有关,“2.27”暴跌也被认为与此有关。
如果说5.30震颤市场的决定是管理层试图消灭A股泡沫的一次最严厉的尝试,那么资本利得税就是还没使出的最猛烈的一招。市场普遍认为,如果资本利得税政策出台,A股市场或将会因此而大伤元气。对于成长中的中国资本市场而言,这会不会是个反转信号?
纵观发达国家,其与经济发展同步的宽松的税收政策,使国家政局稳定,人心向善,中等收入人群迅速增长。
中国也正向成为一个包括税收制度完善的完全现代的国家转变。国民也正处在追求财富的进程中,任何力量也无法阻挡13亿人追求财富的脚步。现在国家实力已经增强,而普通民众仍贡献大于所得,其财富积累,还远未与国家发展同步。因此十七大所提出的“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成果”的治国方针,得到全体民众的热烈欢迎和响应。但真正的落实,恐怕还取决于合理的政策,包括合理的税收政策。
以寻常心而论,“公平”、“共享”不仅是口号而且是决策依据,如果政策的实际效果可能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极少数获得巨额利益者的事情,怎能不让民众感到大惑不解?
但市场之变化会不会暗藏玄机,管理层是否又真的另有隐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