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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明年实行多项税务减免措施 款项将超11亿元

2007-11-14 8:52 中国新闻网 【 】【打印】【我要纠错

  澳门行政长官何厚铧在今日(十三日)下午在施政报告中提出,为了更好地使广大市民分享发展成果,特区政府决定,除了有序落实一系列改善民生、强化保障的长效安排外,还在明年实行一系列短期税务减免措施。实施各项减免措施之后,特区政府少收的税费款项将超过十一亿元。

  据澳门新闻局网站消息,澳门特区政府将继续减收全体就业市民25%的职业税,免收所有营业税、小贩牌照费、街市摊挡租金、人寿及非人寿保险印花税及银行手续费印花税,各商户继续免纳招牌税,各酒楼、餐厅亦继续免纳旅游税。

  同时,特区政府亦决定实施一些新的税务减免项目,包括:豁免所有非出租房屋的房屋税,出租房屋则获半数减免;所得补充税可课税的年收益豁免额由32,000元增至200,000元;职业税免税额由95,000元增至120,000元;未拥有不动产(包括工商业及居住单位)的澳门永久居民于购买不动产时,可获首300万元的不动产转移印花税的豁免(仅限于居住单位及车位)。

  此外,多项无线电服务牌照费也会作出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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