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没有按规定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顺义地税局对24名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个人依法进行了罚款。顺义地税局昨天透露,这是本市对逾期申报个税者开出的首批罚单。
顺义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24人中有6人2006年度收入超过了30万元,最高达38万元,其他18人2006年度收入在12万元至30万元不等。他们以企业高管为主,涉及物流企业、航空公司及高校外籍教师等行业。其中,既有20多岁的年轻人,也有50多岁的中年人,年龄跨度较大。地税部门对上述未申报行为的罚款额均为200元。
目前,除了极个别高校外籍教师已经回国,税务部门无法联系到,其他受罚者均已按规定缴纳了罚款。
地税部门表示,依法申报个税是纳税人的义务,不按规定进行申报是违法行为。本市其它各区县地税局也正在对相关人员展开处罚。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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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国家税务总局11月8日发布《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国税发[2006]162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了纳税人须向税务机关进行自行申报的五种情形,指出了纳税人“年所得”的定义,以及个税自行申报的方式等相关具体问题,为了方便广大纳税人更好地了解该办法,特制作此专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详细进入专题: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出台
知识点小贴士:
个人所得税需要自行纳税申报的五种情形: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4、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编辑留言:
任何一个国家对纳税人形成的网,都存在漏洞,区别在于漏洞的大小,而我国现金交易很频繁,人们收入状况尤其难以查证,那么工资薪金外的收入就变的很难监控。,可以说漏洞是相当大的。要想在短时间内做到监控有力基本是不可能的,那么目前的工作是什么呢?那就是约束制度了,就是对于一些重点纳税人要加大审查力度,只要能找出一笔收入不确实,那么我们就可以公布他的不实申报记录,应该说这样的威慑力是比较大的。可能不申报的情况是比较少见的,除非是大家都不熟悉的人群,而对于比较熟悉的演员,房地产,金融,保险等的公认高收入行业,税务部门理所当然应该加强监督,重点抽查申报不实的人群,然后形成公布的制度,提高纳税人的违法成本。
笔者认为除了制度方面应该健全之外,对于我们税收理念的健全也应该是我们应该做的工作。比如,国外的理念是纳税人纳税来购买属于自己的公共服务,在观念上纳税人是处于主动的一方,而我国的情况是税收是强制性的,纳税人如果不遵守就将有什么后果,而制度的缺失使得后果不成为后果,那么仅有的约束也没有了,纳税人基本是处于被动的地位,没有形成纳税购买公共服务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