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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股炒房所得纳入个税申报 专家称征利得税前兆

2007-11-18 14:57 英文虎报 【 】【打印】【我要纠错

  据《英文虎报》报道:中国税务局近日公布居民需将炒股炒房所得进行纳税申报,此举意在限制投机行为以及打击非法活动。

  税务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宣布,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个人必须于明年1月开始对“股票转让所得”和“个人房屋转让所得的”进行申报。有关税务官员表示:“新规定只要求居民申报资产转让带来的收益。如果他们投资亏损则无需进行申报。”

  香港中文大学的经济学副教授Terrence Chong Tai-leung表示:“政府此举可能意在了解内地中高收人群的财富积累情况,从而为下一步征收利得税做准备。”其他经济学家认为实施该项规定能使当局对资金流动做进一步监管。中国内地一家经济行的经济师分析认为此举能帮助政府收集投资活动的相关数据。

  由于自2006年起上证综合指数暴涨了130%,因此2007年上半年起有传言道中国政府意欲开征资本收益税。也有经济学家认为政府要求居民对炒股炒房所得需进行个税申报后,下一步可能就要开征资本收益税。然而政府方面从未表示要开征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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